国企管理应符合所有制性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新城 时间:2014-06-01
  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毛泽荣认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不把提高觉悟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很大的原则性错误。他指出,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同时,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他尖锐地批评说,只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实际上是最近视的个人主义。这种倾向是资本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队伍中的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在社会主义时期的表现。对此,毛泽东提出了两种利益观,一种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只讲物质利益而且只讲个人物质利益的资产阶级利益观,一种是在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既讲物质利益义讲政治思想,既讲个人物质利益又讲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无产阶级利益观。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应该按照无产阶级利益观来建立分配制度。当然,这一思想的落实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实践上容易出现偏差。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以前主要的问题是平均主义倾向的话,那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过分强调物质利益,忽视政治思想工作,而且只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忽视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这两种偏差,都不符合同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
  
  学习西方管理经验应该有所扬弃和创造
  
  毛泽东主张,在企业管理问题上应该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邓小平完全赞成毛泽东这一思想。他甚至把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国家里对我们有用的东西,看作是礼会主义能甭战胜资本主义的一个条件、他说: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礼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圈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里企业管理方法,改进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偏向:忽视礼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简单地照搬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方法,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毛泽东主张“有原则地”学习,邓小平也主张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习,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出现了“照搬”资本主义企业管理方法。这是值得深思的。
  一般地讲,任何物质生产都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而,因而管理也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切规模较大的生产活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每个人的活动。也就说,生产的工艺决定了必须有管理,这是同个体劳动不同之处。“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的指挥。”这是管理的属于生产力范畴的内容。但是,任何物质生产都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下进行的,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物质生产,因此管理还有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内容。
  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也不例外。一方面它具有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科学地组织劳动的内容。这是任何大生产共同的东西,同社会制度无关,因而只要是有用的、科学的,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学习和借鉴。另一方面,它具有反映雇佣和剥削工人、追逐剩余价值要求的内容,具有资本主义性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且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这种管理职能作为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了特殊性质。”所以,“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这种专制也发展了自己的特有形式。”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必须扬弃,决不能照搬。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十分重视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他说:
  “我们不能设想,除了建立在庞大的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还有别的什么社会主义”。他甚至提出:“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但是列宁坚决反对照搬,而主张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进行具体分析。最典型的就是他对泰勒制的态度。列宁指出:泰勒制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因此。他主张在俄国有组织地研究并有系统地试行泰勒制,但是,在推广时必须考虑到社会主义的特点,有所改造。
  从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的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由于资本主义的企业管理具有二重性,所以对待它的态度应是:第一,对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中反映资本家剥削工人、追逐剩余价值的内容,必须批判和扬弃,决不能照搬;第二,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中的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规律要求的内容,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第三,在学习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中对我们有用的东西的时候,还必须结合社会主义的特点进行改造,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自己的管理制度。
  在我们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有一位中央领导同志特地提醒: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句活,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任何国家都适用的。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所以在这四句活的前面应该加上三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生产资料公有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就是说,在学习和借鉴外国的企业管理制度时,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加以改造。
  管理制度对所有制具有反作用,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能盲目照搬到社会主义企业里。如果管理制度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符合所有制的性质,它能够巩同和充实所有制形式,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管理制度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所有制的性质,管理制度就会同所有制形式发生矛盾。矛盾的发展有两种可能:改变管理制度以适应所有制形式,或者坚持不改变管理制度,那也有可能逐步销蚀以至改变所有制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中,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学习和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时,犯了照搬的错误。例如,有的企业根据企业经营业绩,给高管人员发放股份期权,累计下来,这些高管逐步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企业从国有逐渐变成了私有。这好比雇用小时工打扫房间,打扫是他的职责,然而因为他打扫得干净,就给他一部分房间,几年下来由于打扫得好,整个房子就属于小时工了。这岂不荒唐!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搞好企业,因为他搞得好,就把企业的一部分送给他,使他变成企业的所有者,这不是私有化又是什么?这种化公为私的制度,居然堂丽皇之地普遍推广。又如,有的企业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给予高薪,名为“激励制度”,工资比普通职工高几十倍上百倍,完全脱离群众,在资本主义企业里,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者是资本家的代理人,他们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高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里,企业管理人员同T人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平等的,在分配方面应该也只能实行按劳分配,没有理由获得高薪。工资差距拉得过大,工人就会感到他们是在遭受剥削,逐步形成同同干部对立的情绪,从而打击工人的积极性。又如,有人竭力主张企业中应该淡化党的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甚至有的管理人员提出,工厂应该“建设得像花园,管理得像监狱”,把工人看作只是听从命令的“犯人”。这些人完全忘记了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是主人翁,在劳动中干部和工人是平等的互助合作的关系,长此以往,这些做法不能不影响以至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为了保证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方面要保持公有制形式的资产在总资产中占优势,另一方面必须防止公有制企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发生质的变化。如果内部关系资本主义化了,那么虽然还挂着公有制的招牌,实质上已经变成资本主义企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进而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仍然会丧失。事实证明,这种危险性是存在的,应该引起警惕。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艰苦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经历了许多曲折,同时在理沦上、认识上也还存在许多分歧。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内部积累了许多矛盾,诸如干群关系紧张,工人地位下降甚至沦为“弱势群体”,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减弱,被边缘化,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等等违背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显然,在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中,建立既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又符合全民所有制性质、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要求的管理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完善的模型,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在这个探索过程中,毛泽东有关管理问题的思想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