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单位内部控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丁自鸣 时间:2014-06-01
摘  要:近年,由于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失控而导致的贪腐及挪用资金案件不在少数,而且数目也触目惊心。究其原因,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单位内部控制存在漏洞,有的还是特别明显的漏洞。我国于2008年6月28日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26日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但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还在酝酿制定中。笔者以在行政单位财会部门工作十余年的经验体会,浅谈对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认识,并探讨如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合理防范贪腐案件。
关键词: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实施相关措施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动态过程。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单位经济业务核算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及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对当权人员缺少监管、甚至发生贪污腐败等问题。近些年,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财政收入逐年高速增长,使得国家财政资金较为充裕,行政单位的各项合理支出基本上均能得到满足。如何通过建立符合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对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提高管理水平、预防财务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浪费、流失的目的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行政单位内控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内控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1)企业最关心的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权益最大化,其支出和收入均可用货币计量;而行政单位最关心的是管理效益,其支出是有形的,而产出是无形的,无法对投资收益进行量化考核。因而,导致某些领导更关心某项举措的社会效益,而不去衡量是不是和投入成比例。(2)单位的“一把手”一般是抓全面工作,“财权”交由“二把手”或其他副职管理,这种模式与《会计法》的要求有所违背。在这种模式下,“一把手”很少过问财政事项,因此很少能关注单位的内部控制。另外,“一把手”大多属于业务型人才,精于业务而疏于管理,其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如何完成上级任务和促进单位发展上。(3)一直以来,对行政单位的管理都是平推进行,从上一级的管理单位乃至最上层的管理单位很少组织对单位领导进行内控方面的业务培训,缺乏在内部控制上给予重视。(4)在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的权威性普遍高于企业,有些时候,急于达到办事的效率,从而迫使办事人员屈服于“一把手”权力的威胁,放弃甚至违背内控,久而久之,习以为常,内控就形同虚设。
        1.2单位内部控制的框架体系还未完全建立。(1)基层的行政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数量较少,而且缺乏领导岗位,内部审计人员基本上就一或两个人,并且隶属于纪委管理,这种架构不利于充分发挥内控作用。(2)一直以来,行政单位的管理基本上靠的是人的本性、自律和自觉性,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制约,领导也都抱着不出事就是没事的思想,得过且过。
        1.3单位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1)内控人员缺乏有效的后续教育。虽然《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主管一职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但是,单位对会计人员职称考试很不重视,单位领导既不组织也不提倡学习。会计人员即便是取得职称资格,也不会在待遇上有所提升。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也都是走过场,达不到提高业务素质的作用。
(2)会计人员缺乏,普遍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近年很多案件的发生均与此有关;内审人员岁数也较大,缺乏有效地补充。
        1.4现有的一些好的内控措施因为人为因素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1)比如每年年终的固定资产盘点因为资产多、人手少,转变为各基层单位自行盘点上报,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发挥主导和监督作用,使得内控出现漏洞,单位资产很可能账实不符。(2)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在内部审计环节,更多地是延续以往的作法,仅仅对业务进行例行审计,而不关心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对内控进行评估和测试,使得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却一直无人问津。每年的内部审计也都是走过场,很少能够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