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与定价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关明坤,兰小敏 时间:2014-06-01
  【摘要】 创业板的成立为高科技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促进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创业板中高科技企业的发行价普遍过高,这不仅不利于创业板的正常运营,更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正确评估企业价值,使评估价值趋同于企业客观价值,有助于创业板、投资者和企业自身的有序发展。文章描述了高科技企业估值中的难点,对比了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探讨了高科技企业在价值评估和定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 高科技企业; 价值评估; 定价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创业板已上市一年多,上市企业达153家,平均市盈率高达78.53倍,最高甚至达到106.04倍,发行价普遍过高,企业市场价值与企业内在价值偏离过多,这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影响了创业板的正常运作,企业也会因此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正确评估高科技企业内在价值,使企业股票价格围绕评估价值上下波动,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创业板的有序运营。
  
  一、高科技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与定价的意义
  
  在管理学领域,企业价值被定义为企业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遵循价值规律,通过以价值为核心的管理,使所有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者、普通员工、政府等)均能获得满意回报的能力。企业价值通过企业在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体现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获得的未来盈利能力。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投资者或者证券公司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分析和衡量。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重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在企业内部,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公司战略与公司财物的交汇点,是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前提;在企业外部,譬如在金融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可以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如合并、并购、收购、资产出售、资产重组和股份重构、上市等重要交易提供合理的参考价格,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创业板的成立给高科技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截止到2010年9月,前23批已上市的120只创业板股票首发合计融资854.62亿元,平均每只股票首发募资7.12亿元。创业板上市是高科技企业寻求发展、解决资金瓶颈的有效措施。但是,创业板成立一年多,发行价和市盈率过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严重偏离企业内在价值,给创业板市场以及企业自身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正确评估高科技企业价值成为消除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高新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公开之前,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制定合理的股票发行价格,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是创业板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在创业板上市之后,企业的购买方和转让方需要估计企业公平合理的价值,以便双方在各自对同一企业的不同估计结果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从而达成最终的产权转让或兼并收购要约。高科技企业定价为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了运行帮助,为投资活动奠定了决策基础。
  
  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
  
  高科技企业之所以溢价过多,主要原因在于其异于传统企业的自身特性,导致了企业价值评估难度系数较大,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价值误差较大。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有形资产较为困难。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科技企业主要以技术、专利、商誉、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等无形资产为价值核心,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有形资产与实物资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不可复制性以及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评估成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以及难点。
  2.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在市场中很难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企业。一方面由于高科技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且可比的企业;另一方面,我国的产权市场还未发育成熟,交易数量有限,要进行全面的比较还缺乏条件。这会给评估师利用可比企业信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带来更大的难度。
  3.创业板对于高科技企业持续经营要求至少3年,很多高科技企业经营周期比较短,历史财务数据有限。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往往是利用企业过去的数据来估计当前的输入变量,比如说估算企业的风险系数和预期收益率。对高科技企业而言,缺乏历史信息是评估的一个难点。
  4.创业板对于高科技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求较低,因此上市的高科技企业大部分目前未盈利或者盈利甚微。高科技企业由于面临的市场不稳定,加之成功率较低,现金流量在一定的时期内波动会比较大,高科技企业创业初期可能只有负的现金流。但高科技一旦转化为生产力,产品的高附加值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此时正现金流量的数值也会较大。除了少数企业成立后就有盈利外,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包括大部分网络企业)目前没有盈利或是盈利甚微。这对评估人员来说,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盈利估算出未来的盈利。实际上,由于利润是负数,由历史数据计算出的增长率也是没有意义的。
  5.高科技企业的收入确认方面还存在问题。由于高科技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尤其是软件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它们的收入确认问题在会计界引起很多争论,从而也给评估时对企业历史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6.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太大,对风险缺乏有效测量,难以估计企业的未来收益,即使进行估计,主观因素也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也使得企业的价值评估面临一定的难度。
  
  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对比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共包括四大类: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期权法。
  成本法的原理是指通过重置成本扣除各项损耗值来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的。成本法测定所有者的未来利益是通过确定替换被评估资产未来服务能力所需的货币量,因此又被称为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的假设依据是:新的资产价格与该资产在其寿命期所能提供的服务经济价值是相当的。直接以重置成本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和调整,具有评估准确性高等特点。对于上市的高科技企业而言,其创立时间短暂,缺乏历史数据,且更注重企业未来收益状况,所以目前成本法在创业板的使用并不广泛。
  市场法,也被称为相对估值法和可比公司法,其原理是指通过被评企业与已知企业进行比较,根据已知企业的整体价值得出被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内在假设是:同行业中的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可比性,相关指标符合正态分布。市场法在上市公司股票估价中经常应用,具有代表性的模型主要有:市盈率模型、价格销售比模型、市值销售比模型、经济附加值模型、市值比访问量模型、营销回报模型等。
  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一方面企业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人员不可同一,技术不可复制,因此也很难找到可进行对比的企业,历史数据少,用修正指标来进行比较也比较困难。另一方面高科技企业创始时间短,部分企业可能还没有盈利,这种情况也难以用市场法进行估值。但是目前市场法在创业板的应用还是比较广泛,尤其是市盈率倍数法。
  收益法的原理是通过企业未来可预测的每年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以及折现处理。收益法假设企业的价值是由未来的收益额决定的。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定收益额为何种形式的现金流量;二是确定企业的增长生命周期;三是确定相应的折现率。收益法的主要模型有: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利润折现模型、股权现金流量折现法、红利折现模型、资金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由于技术更新速度越来越快,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生命周期和贴现率就越来越难以做到科学预测,收益法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挑战。但是目前经过相关系数的调整,自由现金流量方法在创业板高科技企业的定价中应用还是比较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