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施工企业协作队伍使用和管理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01
 摘要:近年来,随着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张,施工企业外部劳务用工队伍数量日益增加,协作队伍已逐步成为企业施工生产的主要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与外协队伍的合作中,我们有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也有值得记取的教训,探索协作队伍管理的新思路成了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合作共赢 人本管理 工资代付 文化引领
  
  要管理协作队伍,用好民工兄弟,必须要在管理理念、用工思路等方面提高认识。
  1 必须清醒认识农民工队伍的性质及特点
  农民工及其组织作为项目施工中作业层主要组成部分的现实状况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我们应重视对农民工队伍的研究,抓住规律、为我所用。从本质上来讲,大部分农民工队伍较为松散,具有临时性、动态性、裙带性、地域性、趋利性的特点。农民工队伍在不断成长壮大,表现出了技能化、专业化、企业化的趋势,一些队伍已经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颇具实力的专业及劳务公司。但总体看,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弱,易盲从;同时由于农民工队伍中存在着相互挂靠、多层分包等不规范管理,可控性较差。
  2 必须树立互助双赢的理念
  中央倡导和谐发展,对农民工问题高度关注,出台各种政策保护其权益,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已经落实到了建筑市场;其次,以农民工为主的协作队伍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施工企业作业层的主要力量,已经成为了工程施工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随着基础建设的持续发展,一些协作队伍的实力也在逐渐增强,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好的协作队伍更是十分抢手。这就需要我们从思想深处把协作队伍真正当成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把协作队伍定位为合作者而不只是被管理者,让职工与农民工共同受益。
  3 必须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3.1 在协作队伍考察方面应深入细致。在外协队伍的选择方面,除了应严格落实以公司为主、项目部参与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和招(议)标程序外,对初次合作的协作队伍还应进行多方调查和实地考察,不能只听介绍,必须到驻地考察其实力,包括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等情况;通过对施工项目的业主、监理等不同侧面、不同渠道调查协作队伍的施工实力、资信、业绩,做好充分论证。公司应定期对协作队伍进行动态性考核,制定科学的评价办法,对协作队伍资信、施工能力、民工工资发放等履约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给协作队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
  3.2 在协作队伍选择方面应以我为主、兼顾各方。必须审慎处理有关各方介绍协作队伍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多方考察和实地调查后认为确有实力的,我们可以选择;经过具体合作证明可用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还有一些协作队伍只是空壳公司或是实力很差的松散队伍就应当婉拒,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以情感人,把协作队伍的选用放到事关项目成败的高度,耐心沟通、争取主动,始终做到以我为主、实现多赢。
  3.3 在协作队伍管控方面必须抓住四个关键
  ①应及时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要克服困难,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签订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定要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条文,做好合同的文本处理,使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避相关风险;要力争采用专业分包、工序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方式签订合同,禁止与自然人(包工头)、无资质的建筑队等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次分包、层层分包、肢解合同。其次,要解决好合同严密性问题。合同宜采用标准文本,合同内容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以免后患;要落实合同的评审制度,严肃对待和运用评审结果。
  ②应控制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责无旁贷。很多问题的发生就在于协作队伍从农民工工费上做手脚,并把责任转嫁给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把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为此,要建立农民工实名制档案,采用全过程控制发放制、项目部代发制、个人签收制等举措,确保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形成“操之在我”的工资发放制度。
  ③应控制好工程款的拨付。杜绝超付工程款是防止企业陷入被动的关键。这就要求公司、项目部完善严格的工程款拨付制度,形成多方监管、相互制约的制衡关系,决不能搞一人说了算、凭感觉办事。项目部要强化算账意识,在验工计价中要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制度办事,公司要严格管控拨付款,力争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合同、统一单价、统一台账;“四不结算”,即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及补充条款数量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不符合劳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结算;“五不付款”,即领导签批的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签字不付款。在拨付工程款时特别要重视辅助材料等小额料款,注意随时计量、及时扣回,以免积少成多、留下后患。要注意代扣营业税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