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正确认识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明龙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挂词〕委托代理 代理收益 代理成本 激励与约束机制
    [论文摘要]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在企业制度创晰的基拙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可以推动企业快速持久发展。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收益必须大于代理成本,代理成本是对代理收益的怪性或扣除。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必须健全激励机制,完善约束机制。
    市场规模扩大,导致了更高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增加了企业的交易费用或社会成本。为了减少成本支出,必须进行企业制度创新。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产权关系,即契约化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新型产权关系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和社会成本。正确认识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对于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早日建成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委托代理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持久力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出现了一种新趋向:经常发生非所有权换位的产权重组。一方面,企业追求规模效益,要求资本来源社会化,导致了股份公司的出现。同时,企业采取大规模资本营运形式,要求经营管理专家化,造就了大量职业经理人员,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善于经营管理大规模资本运行的职业经理集团,他们要求获得一定产权,以便实现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千万个分散于各地的股东特别是众多的中小股东,没有成为经营者的愿望和素质,不可能都参与经营管理活动,他们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获利。他们只需确保拥有产权中的剩余索取权,产权中的其他权利,可以根据公司规模、管理模式等差别,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再配置,形成新组合。这样,企业便发生了非所有权换位的产权重组:股东拥有所有权成为委托方,职业经理拥有经营权成为代理方,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一agent)的产权新组合。以委托代理为基础的现代公司制企业,出现于19世纪40年代,由于它克服了业主制、合伙制企业成本高、风险大等弱点,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它取代了业主制、合伙制企业,在产业和商业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委托代理关系,对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作为代理人的经理阶层,为了确保自己的晋升、名誉和各种既得利益,往往首先选择能使公司长期稳定增长的策略,而不是首先选择眼前的最大利润。他们远比资本所有者更愿意减少甚至放弃眼前的股息和利润,而将更多的利润转化为追加资本投资于企业用来扩大再生产。这样,代理人即经理们就成了一股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持久力量。
    第二,分散出资者的投资风险。在委托代理制度下,企业出资者可以把自己的全部资本分散投人不同企业,减轻投资过分集中带来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增大资产的安全系数。这样,有利于提高资本所有者的投资兴趣,特别是可以激发城乡居民的投资热情,将剩余的手持现金转化为股票和公司债券,增大社会的筹资范围和资本来源。
    第三,促进职业经理素质全面提高。在代理制企业中,职业经理本身的经营管理技能,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表现为,资产被派作某种特定用途后,具有无法再改为其他用途的性质。它包括两大类型:一是生产场地、厂房、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等物质资产的专用性;一是人力资产的专用性,也就是,人们拥有的特定知识和技能,只适用于特定的经济活动,若是这种经济活动改变原有性质或被取消,该知识和技能将会随之全部或部分丧失使用价值。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化的发展,对职业经理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其人力资产的专用性也日益加强。职业经理为培育自己所投人的费用越多,其资产专用性越高,改变职业的成本就越大。职业经理为了降低改变职业的风险,必然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以博取委托人即企业所有者的信任。同时,职业经理谋求更快升迁和更好岗位而形成的竞争,为委托人挑选合适的代理人提供了宽广的供给市场,这有利于职业经理阶层的素质不断优化。
    第四,优化财产所有者的产权组合。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财产所有者可以灵活确定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在多大程度上分离,可以灵活确定拥有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剩余索取权,可以灵活确定要不要亲自掌握控制权,以什么条件把控制权让渡给别人。这样,财产所有者能够遵循财产收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运用产权的聚集和分散功能,根据各类财产特点选择最优的产权结构,从而使自己多样化的财产形成多样化的产权组合,推动资产朝着报酬率最高处流动。
   二、代理成本是对代理收益的扣除
    代理人提供给委托人的净收人,叫做代理收益。它有两个基本来源:
   1.“分工效果”,即由社会分工产生不同分工效果所带来的比较收益。在经济活动中,两个及其以上当事人,如果他们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实践经验和个人偏好等人力资产不同,各自通过分工努力提高人力资产的专用性,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他们都会获得由超额效用带来的比较收益。例如,软件开发者把维护软件产品合法权益的诉讼事务,委托给律师去办理,不仅可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而且可以减少诉讼时间,使自己能集中精力搞好新产品的研制。律师则可以发挥自身的业务专长,通过接受此类委托的诉讼业务获得纯收人。这就是软件开发者等诉讼人与律师之间,由分工而产生的分工效果。
    2.“规模效果”,即由专业化发展形成规模效果所带来的规模收益。各类专业人员,尽管从事的专业活动千差万别,但就经济角度来说,都存在着边际规模和相应的边际效用。如果他们从事的活动,小于边际规模,其专用人力资产出现部分闲置,无法实现边际效用,当然不可能有规模效果。与此相反,如果超过边际规模,专用人力资产充分发挥作用,则可以获得大于边际效用的规模效果。例如,一个教师同时接受许多学生,充分发挥传授知识的专业技能,使单位时间内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便可以取得超过边际效用的规模效果。分工和规模可以增加经济利益,是委托代理关系赖以存在的基础。
    委托人授权他人代理业务所支付的费用或代价,称作代理成本。它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代理酬金。包括委托人支付给代理人的薪金、奖金和各种津贴等。
    2.剩余损失。它表现为,代理人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委托人的收益最大化决策,造成委托人的实际所得小于预期收益。委托人的剩余损失,主要来自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
    (1)道德风险,简单来说,就是经济主体在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利益时,做出有损于他人利益的行动。经济生活中之所以存在道德风险,是因为:由于信息具有多变性和不确定性,有些信息还可能被独家垄断,在此条件下,要想了解全部信息,不仅技术上存在种种困难,而且费用昂贵,往往无法进行。由于信息掌握不全面,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某些缺陷,内容上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完全性,或受到一定因素的限制,从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企业代理关系中出现的道德风险,指代理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减少自己的体力和脑力支出,采取尽量使他人多劳动而自己“搭便车”等偷懒做法,在为自己最大限度地增进效用时,作出损害他人利益和降低企业效率的行动。
    (2)逆向选择行为,一般指经济活动当事人采用隐瞒或者谎报真实情况的方法,谋取不该占有的职位、不该得到的利益。如果经济主体拥有独家信息,别人难以对此准确观察或加以验证,也无法推测他运用这一信息的行动,拥有独家信息者通过隐瞒缺陷,夸大实力,以欺诈手段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这就出现了逆向选择行为。例如,在资本市场供需双方信息很不对称的条件下,银行无法了解哪些企业需要贷款,也摸不清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当贷款利息较高时,偿还能力强的低风险企业,为了保持良好信誉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偿还问题,倘若觉得利息过高不宜多贷,就会退出资本市场;与此相反,偿还能力弱而不讲信誉的高风险企业,则根本不去考虑是否能够偿还贷款,往往编造虚假信用材料,有意向银行申请贷款。在企业代理关系中,逆向选择行为具体表现为,委托人无法识别候选代理人的个人素质时,能力越差的候选代理人越有可能隐瞒或谎报真实情况,越容易成为现实的代理人。
    3.监督信息费用。即委托人为限制代理人不规范行为设计各种规则,开展具体监督、检查活动等方面花费的开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监督信息费用,表现为委托人事前识别候选代理人的品质能力,事后为限制代理人不规范行为设计各种规则,开展具体监督、检查活动等方面花费的开支。企业委托人投人监督信息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带来的效率损失,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收益。信息费用必须低于信息行为效果的价值。当委托人了解代理人投人的信息行为,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即信息行为效果的价值与信息费用之间的差额达到最大化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造成的企业效率损失降到最低点,相应地代理成本最小而代理收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