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国有企业薪酬实践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程飞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激励 
  论文摘要:结合某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践,分析了该国有企业几个时期薪酬管理特点及发展状况,展望最新薪酬管理理论,促进薪酬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1铁道部时期工资管理 
    在与铁道部脱钩前,某国有企业一直沿用铁路行业相对固定的岗位技能工资,也契合了当时等级分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后来虽然做了一定的调整,但仍以职务职称作为工资分配的主要衡量指标。减员增效、工效挂钩是劳资工作的两大重点。铁路系统主辅分离、减少冗员、提高效益的改革,推动了铁路国有企业改善人才结构,在依靠铁路业务的同时,逐步改革走向市场的进程。工效挂钩主要是以效益规模为导向的宏观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并以“两个低于”的原则兼顾了公平,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按月进行劳资统计,实现对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管理。此时,该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更多地依赖于铁道部行政管理手段,缺少自主性、创新性和灵活性。 
    以服务为本、以质量为生存法则、以创新寻求发展是企业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该国有企业也加快了自身的发展。其所属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商贸企业市场化能力提高,物流公司股份改革,企业在做强做大的同时,也积蓄了一定的风险。而此时工效挂钩对企业发挥了不小的效力,激励着所属企业更好地创效,起着工资杠杆的作用。宏观的工效挂钩政策、每月的工资统计,以及较为固定的岗位技能工资管理模式,基本适应了较为稳定的铁路业务需要,但也造成了管理粗放、针对性不强、精确性不高,不适应国有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的需要。如何激发职工的活力,增强人才的竞争力和提高薪酬的有效性,成为开拓市场中鱼待解决的问题。 
  2隶属国资委后的薪资变革 
    该国有企业划转国资委管理后,国资委确定了“管人、管事、管资产”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工资总额管理延续了工效挂钩政策。同时,扩大了管理层级,所属单位多经企业纳入国有企业管理范围内,对控股公司、境外企业均要求实行备案核准,建立健全了工资总额管理体系。2007年修改了1998年制定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升了利润对工资总额的激励权重。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实现动态监督管理。与预算相衔接、与责任目标挂钩的分配体制,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企业提高创利水平,完成资产经营目标,搞好企业内部分配,控制人工成本。同时,探索了对控股公司工资总额模式,理顺了对控股公司工资管理关系。按季度精细化考核管理,设置监控程序,动态跟踪。 
    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方面,国资委从2004年起对央企实行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了央企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短期激励与长期利益相平衡,规范负责人职位消费制度,实现了负责人货币化和非货币化全面薪酬的公开、透明、民主管理。2005年,该国有企业按照国资委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了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并对控股公司分别制定了相应办法,不断摸索,不断实践。对2007年度各单位负责人薪酬反复沟通,强调精准测算、认真执行,实现了负责人薪酬全覆盖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总部内部分配上,该国有企业进行了薪点制岗位薪资的尝试,逐步实现了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以岗位责任为主体、以业绩贡献论收入的薪资分配制度,打破了国有企业论资排辈、平均主义分配的不合理现象,逐步实现考核兑薪、业绩付酬、短期牵引、长期激励、制度约束、文化支撑的现代薪资管理体制。 
    加强国有企业薪资报表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的效度和信度,准确及时反映薪资发放动态和总额管控情况,分层分类地掌握薪资发放信息、内部人员分配差距,全面薪酬总额监控,使薪资数据成为判断、调整薪酬制度的有力支撑,进而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