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会计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灵芝 时间:2014-01-03

  3.新所得税准则的推行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几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被采用的情况是,应付税款法最多,递延法其次,损益表债务法最少,从应付税款法或递延法直接过渡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我国会计行业专业水平普遍偏低、广大财务人员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了解不多的情况下推行资产负债表债债务法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过程的问题对策研究
  新准则制定中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现了我国所得税会计与国际化趋同,但对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层执行者都应积极努力去解决。
  1.新会计准则的政策制定者应尽快编写更加详细的会计指南来提高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降低准则的模糊性,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使准则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的困难减轻,以便新准则得到更广泛的推进,使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解性更强,涵盖范围更全面。
  2.企业的投资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当对于新准则实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会计给予充分的关注,避免在对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时产生较大的波动,造成投资判断和决策的失误以及不必要的损失。
  3.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以适应形势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财务人员不仅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还要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这对财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在业务能力上,逐步由“单一型”向“一专多能型”转变,以适应会计现代化的需要,提高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降低准则转变成本。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7.
  [2]杨海燕.论资产负债观的确立.经济师.2007.2.
  [3]潘瑞莲.从利润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7.1.
  [4]中华会计网校.新企业会计准则精读精讲.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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