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管理会计的政府会计体系的重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曾莲 时间:2014-01-03

       [摘要] 现行预算会计是一个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体,借鉴各国政府会计构成体系,可以对其进行重新构建,形成对外报告的财务会计和对内报告的管理会计,以满足不同的信息需求。
  [关键词] 政府;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一、引言
  
  政府职能转换和行政管理改革,要求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建立包括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管理会计的新型政府会计体系。一是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束缚市场经济发展的枷锁,政府官员缺乏责任感,导致政府行政管理无效率。这就需要减少政府过多的行政规则,推动政府机构改革。二是新公共管理运动要求政府运用现代经济学原理和工商管理技术方法,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新型政府会计,为公共管理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三是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众知情权意识的增强,我国正积极倡导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这也需要能客观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基于绩效的应计制政府会计体系。在公共受托责任背景下,政府的功能正逐步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转变,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需要完善政府会计体系,以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活动,评价其业绩;对政府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以解脱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建立新型政府会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1]
  
  二、各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一)英国的资源会计
   资源会计包括用于报告英国中央政府支出的一整套应计制会计技术,以及一整套针对各个部的目标,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其与各个部的产出相挂钩的支出分析框架。资源会计旨在允许各个部的管理者在相同的基础上评估使用资本与各种资源的成本,促使各部加强现金管理,并为各部提供更好的方法,即依据所使用的资源情况确定部门目标与产出指标。[2]衡量政府的资源管理绩效,必须考查5E的遵循情况(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净值是衡量政府资源管理绩效的一个重要参考性指标。它是政府受托管理的社会资源存量的结余。净值的重要性通过预算平衡体现出来。计量与报告政府的资源管理绩效,应以追踪净值的变化为侧重点,这要求资源会计以经济资源流动作为计量焦点。在经济资源观下,资产负债表应反映所有的经济资源及其来源。其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负债包括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营运表反映会计期间业务运营活动赚得的和法律许可的各项收入,不包括发行债券和举债的现金流入,它反映各期间提供物品与服务的完全成本。
  (二)美国的基金会计
  政府对公众所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通过政府开展具体的运营活动来实现。不同的运营活动具有不同的使命和运营特点。政府运营活动分为政务类、商务类和信托类。为了确保特定金额的公共资金用于特定的政府活动以实现特定目标,并符合特定制度、限制或约束,对公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采用基金制。基金是一组具有特定用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和报告的财务资源。在基金会计系统中,基金可以被解释为会计主体,即政府为了达成特定目的或从事特定活动而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限定分开设立、自求平衡的一组财务资源及其相关的负债和剩余权益。基金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也不等同于银行账户余额,它包含了各种资产、负债以及基金余额。由某个基金记录的资产,在实物上并不一定与其他基金所记录的资产分开。设置基金有利于保证公共财政资源或其他资源用于限定的用途。政府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令、合同协议的规定设立基金。[3]使用基金会计模式的客观依据是:政府运营的多样性使单一的会计主体不可能记录和概括所有政府财务交易及其绩效结果。某一基金类型总是与一定类型的政府活动相对应,不同类型政府活动具有不同的绩效目标,这就要求用基金会计来计量与报告不同类型政府活动的绩效时具有不同的侧重点。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将基金分为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信托基金。其中,政府基金关注法定拨款或法定授权的支出与可用于筹措支出的收入相配合,其核算目的是确定收取多少在当期可支用的税收,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权益基金关注确定使用收费对成本的补偿。信托基金中的可支用信托基金类似于政府基金;信托基金中的不可支用信托基金则类似于权益基金。
  (三)法国的三轨制政府会计
  法国推行三轨制政府会计系统。《财政法解释条例(2001)》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中央政府的透明度和绩效水平,引进应计制会计是其整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中央政府整体层面上,而且在各部委和各司局都将充分实施应计制,而且中央政府要建立3套会计系统。其中,预算会计用以对预算活动的现金收支流动情况进行核算,收入在收到现金时核算,费用在付出现金时核算,并且都可以在下一年度的追加期内记录。它类似于正在使用的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应当对除中央政府特有的业务活动外的其他活动进行核算,以权利和义务的确认为基础,采用修正的应计制。成本会计应当对每个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其会计基础为应计制,是与绩效预算相对应、为评价公共支出效率而专门设置的一套会计系统。目前,前两种会计已经开始在政府会计领域使用,公共会计总局使用这两种方法对国家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进行跟踪。而成本会计由于项目成本核算方法相对复杂以及牵涉面广,目前只在一些部门进行了试点,全面使用还需要大量的基础性工作。1999年成立的“中央政府支出核算、定购与支付协调”专门委员会,建立了一套新的电算化财政系统,该系统包括所有的预算和会计活动,需要一个庞大的软件,来处理法律要求的3套会计系统导致的多分录记账问题。改变整个系统是个浩大工程,但还是能实现。对于预算会计系统,一旦项目的两难处境得到解决,余下的问题就是编写相应软件;对于财务会计系统,如果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长期承诺源自何处,折旧如何记录等;对于成本会计系统,成本会计的目的是计算项目的成本。但2003年项目数量还不超过120个,不能计算所有有用的成本。总之,3套系统同时运行,可能出现很多差错和协调困难。
  (四)德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1998年,德国政府着手对预算原则法案进行修订,政府允许采用应计制会计,但必须作为现金制会计的补充,在编制和执行预算时增加对弹性和有效性的考虑,同时增加成本意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预算灵活性增加了,而政府部门尽量引入成本会计。联邦政府对界定产出导向型预算作了一些尝试。这种尝试主要涉及成本和绩效衡量会计系统。成本会计和产出导向型预算并不完全融合,成本信息只是作为现金信息的补充。根据这些信息,每个单元的预算基础都是绩效计划。每个单元和部门都要单独制订绩效计划。绩效计划决定这些投资和建设计划。核心管理机构的决策主要基于传统财政。1996年财政部开发了“标准化的成本和绩效系统”。该系统的目标是提高成本和绩效的透明度;提高计划的有效性,驾驭和控制成本及绩效;支持预算和执行预算;计算成本加成价格;检查经济私有化;完善现有的预算和会计工具与程序。该系统的功能和程序包括:它是一个内部管理系统;关于外部绩效(产品)的决策;该系统的内容并不依赖于特定公共实体(权力机关)的内部条件;该系统必须保证将成本计划作为预算基础;它是传统的现金制预算和会计的补充。联邦预算法第二章要求该系统应在“合适的部门”执行,而不是应用于整个政府层面。每个部长必须考虑哪种实体才算合适。该系统提供了额外的产出信息和应计制投入信息。成本会计系记录了一段时间内的交易和事项,同时考虑了资产的贬值和升值,还特别计算了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会计系的投入涉及现金制预算,但没有提到不同实体间成本和绩效的合并。信息从预算到成本和绩效会计系统的传递过程是由“转换会计系统”来组织和协调。资产信息的转换也遵循同样方式。为资产单独建立一个会计系统是必要的(见图1)[4]。

 (五)葡萄牙的政府会计体系
  葡萄牙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新的会计体系(见表1)包含更多的信息,这有利于它被广泛接受并执行。葡萄牙原来的制度不足以体现公共管理领域的现代化,因此政府会计框架的改变是反映和支持公共机构管理和演进过程的一个重要工具。从总体上看,改革是基于受托责任的驱使,重点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主要目的是改进政府对外的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以提供更加详细可信和容易理解的预算及财务信息。它也关注成本会计(内部会计)的发展,这方面的明显信号是引入成本会计,并将其和预算会计及财务会计整合为一个会计体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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