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率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1-04

  (三)加大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完善联合审计制度。一是实行直接联合审计方式。对领导干部群众意见反映大的,有明显反映领导干部有以权谋私或收受回扣的被审计者,可实行审计、纪检或司法部门联合审计的方式,通过联合审计,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执法手段不足的矛盾。二是实行审计部门先行审计,对审计出的有嫌疑的案件线索应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气,提请司法、纪检等部门提前介入;三是建立案件互移制。即纪检、司法部门对涉及到领导干部有举报线索或需审计部门鉴定的事项应及时移交到审计部门,逐步建立起双向联合审计制。三是建立审计报告的规范文本,来促进审计结果利用率的提高。对审计报告发出后,应征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反馈的意见来不断完善审计报告,确定优秀审计报告,并以优秀审计报告模式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建立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审计评价的科学化。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这就要求审计评价具有规范性和指标的统一性。一是应按行业制订不同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可利用财政绩效评价标准的有关指标进行考核。依据2005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和考虑企业发展后劲及生态环境效益的需要,考核其10个经济指标,资本保值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等,从而实行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二是在一个地方,审计部门应明确经济责任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如对乡镇和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统一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等,确保评价内容的一致性,提高利用率。

  (五)建立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率。一是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的问题和在审计报告中没有反映的事项应进行通报;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动态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审计部门要建立经济任审计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报告放入领导干部实际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廉政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三通过制定法规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凡正职调动其审计的要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数据,要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或资产负债损益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强化审计成果利用力度。

  (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建立审计质量追究制。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审计工作的质量关键。要通过强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和加大审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自觉运用唯物辨证观和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审计工作。完善项目主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审前审中审后的链条管理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实行对同一单位实行审计人员交叉的“惩前奖后”的约束机制(后一审计组在审计中提供前一审计组隐瞒截留问题的,即追究前一审计组的责任,奖励后一审计组),实行审处分离和三级复核。强化廉政责任建设。审计人员如出现不廉洁问题审计组长负连带责任、审计组长出现不廉洁问题分管局长负连带责任,分管局长出现不廉洁问题局长负连带责任,谁出现廉政方面的问题,取消当年的年度奖和各种评先资格,视其情节进行经济处罚和给予行政处分。通过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审计结果利用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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