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壁君 时间:2014-01-04
        [摘要] 近十来年的实践证明,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监督干部、考察了解干部、教育干部的重要手段,是纯洁干部队伍、规范干部经济行为的主要途径,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减少决策失误,减少损失浪费的重要举措。科学衡量绩效,是任用和管理领导干部的前提,绩效评估既反映出领导干部工作的质量和结果,又体现出其工作的过程和效率;既体现出领导干部的思维层次和水平,又体现出领导干部的驾驭和执行能力,效益审计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越来越显现出它的重要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审计机关审计使命所决定的。如何将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效结合,笔者将作出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经济责任;效益;审计;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一种监督方式,又是一种评价手段。我国现有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主要侧重于对经济指标、财政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党政领导干部所应担负的政治责任、社会管理责任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方面履行情况没有进行审计评价,这种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完整。目前的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尚未形成系统的技术、方法,国外的绩效审计虽有成型的审计标准和指南可资借鉴,但我国的国情和审计行政管理体制不同,且绩效审计只针对政府事业单位和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分析,均不能达到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目的。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应是掌握被审计责任人履行职权职责和德才表现的综合情况,为考核、使用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引入效益审计机制,对被审计责任人任期进行绩效评估,将被审计责任人所担负的政治责任、社会管理责任、“经济责任”、行政效能建设责任等均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外延,丰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科学、更加公正、更加全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的涵义
  
  1.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审计始于周、兴于宋。审计的最初目的就是理清财政收支流向,对掌管钱财的官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可以说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源远流长,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从理论上讲,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审计机构)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
  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看,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权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评价。二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主管责任进行评价,即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哪些方面的主管责任;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进行评价,即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在财政财务收支中侵占国家(公有)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当负有哪些方面的直接责任。
  2.效益审计
  效益审计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 Audit)、价值为本审计或物有所值审计(Value for Money Audit)、管理审计(Management Audit)、经营审计(Orperation Audit)、3E 审计 (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等。效益审计从20世纪70年代起已成为发达国家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1986年4月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了第12届国际会议,形成了这次国际会议的历史性文件《关于效益审计、公营审计、公营企业审计质量控制的总声明》,其中对效益审计的定义表述为涉及对公营管理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3E”审计。
  在我国,最初提出的概念是“经济效益审计”,指的是经济效益实现途径开发利用和实现程度的审计,是中国特有制度背景下的产物。针对过去在经济建设中存在的只重速度的问题,中共中央在1982年召开的十二大上提出“把全党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83年新中国国家审计制度恢复建立后,曾经在该领域开展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主要局限于企业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概念反映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审计目标与任务这一基本指导思想。
  国内学术界对经济效益审计定义是: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监督的行为。效益审计包括3个要素,即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性审计。
  经济性审计,是对财政、财务支出是否节约所进行的审计;效率性审计,主要是指对投入与产生之间关系所进行的审计;效果性审计,是指对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必要性
  
  开展效益审计有利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只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既不能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也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只有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入效益审计的内容,才能充分揭示由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脱离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1.经济责任审计客观上具备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条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包括建立健全对各级领导者业绩的考查、考核机制,通过对其任期业绩的深层次审计,体现领导干部任期所实现的效益水平。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审计机关要发挥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对资金的监督作用,对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作用。效益审计可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2.公共受托关系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与效益审计结合
  公共受托关系是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就是公共资源的受托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是要评价单位、部门、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效益审计的目的正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念的不断增强,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不只停留在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面,他们更关心的是效果。只要存在公共财产的受托经济管理,受托人就必须对受托财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及其效益性承担公共受托责任,而审计部门就应该对公共受托责任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有效方法
  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还停留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管理、决策活动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的层面上,缺乏对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和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深入查证和分析。效益审计可以在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管理、决策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搞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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