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出口欧盟的绿色壁垒及其应对之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海峰 张强胜 时间:2013-02-14
    在全球化越来越深入的今天,国际贸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国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贸易竞争和摩擦也日益增加。很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不断出台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其中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使用最多的一种壁垒,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已经成为当今各种产品国际贸易领域主要的贸易壁垒之一。
  一、 引言
  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绿色准入制度、强制性绿色标签、强制环保标准、繁琐的进口检验等。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0年1-10月,我国汽车工业产销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62.38万辆和1467.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9%和34.76%。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07.84万辆和1110.0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29%和35.53%;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4万辆和357.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18%和32.40%。出口方面,前三季度汽车出口40.52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62.51%(具体情况见下表)。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汽车市场的回暖是必然趋势,我国汽车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势头也会逐步恢复,不过近期欧盟再次提高了关于车辆排放限值、车辆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尽管欧盟并不是我国汽车的主要出口市场,但欧洲联盟的汽车产品统一的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和技术法规体系在国际上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建设自身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和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建设区域性的一体化市场过程中参考借鉴的模式,许多市场甚至直接采用欧盟的整车型式批准模式和技术指令项目,如以色列、伊朗市场等。因此,如何通过分析欧盟市场上所遇到的绿色壁垒,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我国汽车产品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 汽车产品出口欧盟所面临的绿色壁垒及其影响
  (一) 排放标准
  汽车排放是指从汽车尾气中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欧洲汽车排放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盟(EU)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欧盟的汽车排放标准一直是世界各地区的标杆,目前欧盟执行的是欧洲议会2006年12月通过的欧Ⅴ标准。
  欧洲排放标准要求很高,以氮氧化物为例,根据欧Ⅴ标准,柴油轿车每公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应超过180毫克,比欧Ⅳ标准规定的排放量减少了28%。相对于欧Ⅴ标准,将于2014年9月实施的欧Ⅵ标准更加严格。根据欧Ⅵ标准,柴油轿车每公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应超过80毫克,比目前标准规定的排放量减少68%。
  然而,目前我国汽车大部分还不能达到欧Ⅴ标准,北京作为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最严格的城市,目前刚开始研究制定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相关准备工作,按照计划,2012年前后北京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从2008年实施的“国Ⅳ”升级为“国Ⅴ”。“国Ⅴ”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从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的欧Ⅴ标准。由此可见,北京的汽车排放标准比欧盟标准落后了将近一个档次,因此,其它地区的汽车排放标准就更达不到欧盟的规定了,排放标准的技术差距,直接限制甚至禁止了我国很多汽车企业产品的出口,对于我国汽车出口到欧盟市场以及更多其它以欧盟排放标准为标杆的市场来说是一个硬伤,也是出口数量受到限制最重要的一个障碍。  
     (二)环保指令
  欧盟针对汽车及汽车产品颁布的环保指令很多, 最主要的是有:
  1.  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2000年颁布的2000/53/EC《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ELV指令),随后,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根据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对该指令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法规体系,并在2005年颁布了2000/64/EC指令。
  2. 欧盟于2003年1月公布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
  3. 2007年6月1日开始,欧盟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正式生效。该法规将使我国出口汽车受到环保限制。
  4. 2007年8月,欧盟主要针对能耗的EUP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实施。   
  5. 还很多关于汽车空调、部件等方面的指令,如2006年欧盟制定的关于汽车空调系统排放物的指令(MACs指令)等。
  这些指令涉及汽车产品出口的大部分零部件,包括从使用到报废回收各个环节,技术上对环保的要求远高于我国的水平,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商产品出口欧盟带来极大的挑战。
  (三) 认证制度
  欧盟对境内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实施整车型式认证(WVTA)制度,按照WVTA认证中环保项目的要求,在欧盟国家销售的所有汽车及零部件,除豁免清单(2008/689/EC)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铅、汞、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含量不能超过1000mg/kg、镉含量不能超过100mg/kg。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车零部件回收率不得低于95%,再利用率不得低于85%。另外,按照相关环保要求,汽车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都必须有明确的材料标识。 
同时,对汽车空调制冷剂年泄漏量、发动机废气中有害气体与温室气体含量等限值的规定,明显比其他发达国家严格。
  欧盟的这种对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实施的整车型认证制度,不仅设计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的基本性能,还对整车和零部件的拆解技术、废旧部件回收及循环利用技术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欧盟的计划,未来数年里,这些环保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四) 环保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和ISO/TS16949认证
  ISO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ISO14001认证全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04。ISO/TS16949是对汽车生产和相关配件组织应用ISO9001:2008的特殊要求,其适用于汽车生产供应链的组织形式。
  我国汽车产品进入欧美市场,需要取得该国或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如国际通行的ISO14001 认证、ISO/TS16949 认证。
  
  三、 应对策略 
  第一, 提高对绿色壁垒的正确认识,建立严格的汽车技术标准,使之与国际接轨。面对绿色壁垒,我们首先要提高对其的正确认识,因为欧盟的环保指令、认证制度和排放标准等,并不仅仅是针对某个国家的产品,它也是欧盟境内的汽车产品的规范标准。这种对我们来说所谓的“壁垒”不仅代表了欧盟对汽车产品环保的重视,更代表了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趋势,面对这种壁垒,消极应对、怨声载道是无济于事的,如何按照“绿色壁垒”的要求,生产更环保、更绿色的产品,才应该是汽车产品生产商关注的焦点。另外,欧盟的汽车技术标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全球最严格的。其环保法规、现行标准对世界各国的政策影响很大,我国也不例外。因此,要想突破欧盟绿色壁垒的限制,实现我国汽车产品对欧盟出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就应当积极参考欧盟的标准,修订、完善我国汽车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逐步和国际接轨。

       第二, 跟进欧盟环保法规研究,做好出口产品规划。欧盟的绿色环保法规发展变化很快,汽车出口企业有必要跟进欧盟关于汽车产品的环保法规研究。通过对不断变化的欧盟绿色壁垒法规的研究,分析其变化动向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的新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了解绿色壁垒发展的趋势和对环保新的要求,找出中国汽车出口欧盟存在的风险和机会。在跟进欧盟环保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的情况和发展方向,制定出可以把握欧盟市场机会,满足欧盟市场需要的汽车产品规划。产品规划应当包括汽车的类别、技术标准、生产工艺等。这种产品规划不仅要针对目前的绿色壁垒,也应考虑到以后可能出现的新的壁垒,对我国汽车想要进入并维持在欧盟市场的地位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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