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出版文献在CNMARC中的著录例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秦春 时间:2014-06-25
  根据《手册》文献语种字段中@ e子字段的内容注释:“当目次页语种与正文语种不同时,使用本子字段”。因此,101字段应著录充分。《手册》知识责任附注字段内容注释:“本字段包含与在编文献的知识责任有关的附注。”因此,该文献责任者除了应该在7字段著录外,也应在知识责任附注字段予以说明。《规则》2.4.1.5条款:“图书未载明出版地,应将考证所得出版地著录在方括号内……。”通过参考整本文献从而明确了文献的出版地。此外,由于出版发行者在规定信息源处也没有反映,属于笔者推测的,210字段中@ c子字段的内容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封底”处(但这一信息毕竟还是源自文献本身,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笔者认为在参考本条款的基础上,也应在其后加问号,并置于方括号内,而非[出版者不详]就可以将其忽略或掩蔽,同时,还应在附注字段予以说明。如此著录,目的在于为读者检索时了解文献的更多信息,并增加检索点。所以,为了补充完整著录,著录时应在101、200、210、306、314、320、711字段予以相应的揭示:
  101 # 0 @ a chi @ eeng
  200 1 # @ a如果你想留学美国@ h第三册@ i短期学习、英语语言项目、远程教育和认证
  210 # # @ a[美国]@ c[美国国务院教育和文化事务局?]@ d[出版时间不详]
  306 # # @ a推测由“美国国务院教育和文化事务局”出版发行
  314 # # @ a本书由“美国国务院教育信息和资源部门编撰”
  320 # # @ a书后附有汉英对照的目录及索引711 0 2 @ c(美)@a美国国务院教育信息和资源部门@ 4编撰
  例2:《对我编译阿汉对照(古兰经)及其注释方面之积极性与消极性评论》。该文献缺乏版权页信息。通过翻阅其前言、正文,得知文献的编著者为英籍华人,这一点在著录规定信息源处的题名页没有反映;文献于1991年3月由伦敦伊斯兰教国际出版社在新加坡排印出版;并且具有ISBN号,这些具有检索意义的信息在规定信息源处同样也没有得以反映,所有这些信息在著录时均被遗漏。之所以在此强调,目的是为了避免今后在著录时对于信息来源选择的挂万漏一或挂一漏万,影响到文献各项特征的揭示,所以,著录这类文献时应该认真、仔细地参考整个文献来进行,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多的检索途径,以及进一步了解文献的有关信息。
  根据《规则》2.1.5.10条款:“规定信息源所载责任说明有误,应原样照录,同时在附注项说明。”因此,200字段应客观著录。《手册》出版发行等附注字段中的有关内容注释:“本字段包含未记入210字段的有关出版、发行、印刷等方面的附注内容。”因此,该文献的出版发行情况应在附注字段予以说明。另外,责任者所在的国别、责任者一些个人信息也应在有关字段予以说明。所以,为了补充完整著录,著录时应在010、200、210、306、314、701字段予以相应的揭示:
  010 # # @ a 1 85372 503
  200 1 # @ a对我编译阿汉对照《古兰经》及其注释方面之积极与消极性评论@ f周仲义编著
  210 # # @ a伦敦@ c伊斯兰教国际出版社@ d1991
  306 # # @ a本书由“伦敦伊斯兰教国际出版社在新加坡排印出版”
  314 # # @ a本书责任者为英籍华人,伊斯兰教学者。
  701 # 0 @ c(英)@ a周仲义@ 4编著
  例3:《自由优先于“主义”》是一本个人文选。该文献缺乏版权页信息。通过翻阅文献的前言得知,该文献是由民营企业:信孚教育集团编录、出版的(被遗漏的检索点),其编录者、出版地在文献的有关信息源中没有反映,据《手册》知识责任附注字段内容注释:“本字段包含与在编文献的知识责任有关的附注”,因此,编录者除了在7字段予以著录外,也应在责任者的附注字段作附注说明。另据《规则》2.4.1.5条款:“图书未载明出版地,应将考证所得出版地著录在方括号内”。因此,通过网络媒体检索(考证)得知,其出版地为:广州市。这一信息取自文献本身以外,笔者认为也应在附注字段予以说明,目的在于为读者检索时提供文献的更多信息。此外,据《规则》2.1.5.2d条款:“责任者名称属于题名的组成部分,而规定信息源未重复载有责任说明,责任说明一般不予著录。”因为,文献的著录规定信息源——题名页处只反映“秦晖文选”而非“秦晖著”,所以“秦晖著”在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可省略。为了补充完整著录,著录时应在102、200、210、306、314、701、712字段予以相应的揭示:
  102 # # @ a CN @ b[440000]
  200 1 # @ a自由优先于“主义”@ e秦晖文选
  210 # # @ a[广州]@c信孚教育集团@ d 2006
  306 # # @ a本书出版地源自网络媒体
  314 # # @ a本书由“信孚教育集团编录”
  701 # 0 @ a秦晖@4著
  7120 2 @ a信孚教育集团@ 4编录
  由此可见,缺乏版权页信息的文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情况,在分析与著录上不可能生搬硬套一个模式,而是应该根据文献各自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著录类似上述各例文献时,一是要把握好著录信息源的选择,包括参考文献本身以外的有关信息源;二是要做好附注字段的陈述说明,尽管附注字段不作为检索点,但是,它对于文献著录项目的补充说明、文献各项特征的揭示以及文献更多信息的提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把握好这两个原则,这类文献在CNMARC格式中的加工处理应该不成为难点的。
  
  2.3 缺乏责任者信息的著录
  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文献缺乏责任者说明、无前言后语、无出版信息,仅在题名页处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告之该条例是1996年1月9日通过,于1996年3月1日起实施。作为行业管理的法规条例,该委员会在此身兼多重责任。
  根据《规则》3.1.5.3 a条款:“标准的单行本。其责任说明依次著录提出单位或主编部门、起草单位和批准单位……”(见本条款例2:或发布单位)。因此,该文献的责任者即是条例的发布者。《手册》提要或文摘附注字段中的内容注释:“各种类型的提要或文摘,包括信息性的、指示性的、评论性的或评价性的均可记入本字段。”因此,该文献题名页处的公告是作为内容提要来著录的。另据《规则》3.4.1.2条款:“版权页、题名页或封面未载明出版地,可根据出版者名称或考证所得出版地著录在方括号内。”通过《中国邮政大黄页2008-2009》检索(考证)得知,该委员会的所在地为:南宁市。这一信息取自文献本身以外,笔者认为应在附注字段予以说明。此外,由于文献的特殊性,该委员会作为条例发布者(责任者)的同时,也应视为出版发行者著录在210字段中@c子字段内并加上方括号。所以,为了补充完整著录,著录时应在102、200、210、306、330、711字段予以相应的揭示:
  102 # # @ a CN @ b[450000]
  200 1 # @ a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10 # # @ a[南宁]@ c[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1996
  306 # # @ a本书出版地源自《中国邮政大黄页2008-2009》
  330 # # @ a本条例于1996年1月9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1996年3月1日起实施。
  711 0 2 @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发布
  本示例比较特殊,该文献作为标准单行本(标准汇编本的责任说明是按照普通图书著录的),从客观上说确无责任者说明,但是,就编目工作而言,一方面对文献进行客观著录是应遵循的重要原则,而另一方面对文献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著录亦是编目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是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促进信息的交换、传播,达到文献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需要,因此,《规则》对于标准单行本的责任说明有了特殊的规定。也就是说该文献题名页处的公告表明,该委员会在发布这条具有“信息性的、指示性的”标准实施公告的同时也就负起了其知识责任。所以,著录这类标准单行本时,在依据《规则》和《手册》的前提之下,做好对文献的分析工作,从中析出或者是确定其责任者,并通过CNMARC格式的著录既客观又规范地描述出来。
  总之,非正式出版文献机读目录的编制,如前述是一项繁琐而又需要耐心、细致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只要遵守著录规则和标准,正确理解和使用CNMARC格式,全面而准确地揭示文献的各项特征,从而达到为读者全面了解文献和检索文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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