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孔庆锋 吕浩 时间:2013-02-14
  论文关键词:传统经济结构;资本主义萌芽;封建官营工商业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在早期主要起了积极作用,但到中后期,由于其特有的复合性和对新经济因素的包容性,使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出现很早,但终究难有作为,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应该从传统经济制度中去寻找。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从封建母体中脱胎出来的,其孕育的初始形态被形象地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资本主义从萌芽到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经济形态,不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在西欧大约经历了200年的时间(从14世纪到16世纪),而且需要许多的相关支持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制度环境能给资本主义萌芽提供多大的发展空间,即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平等的产权关系,各种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以及建立在市场制度上的各种交易工具能在多大程度上被允许产生和发展起来。相比于西欧,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经400年(从15世纪到19世纪)竞始终没有脱离萌芽状态!其根源在于严酷的制度环境,制度化的传统经济结构对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强大的抑制作用。 
  一
  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主体是地主制经济,这主要是从生产关系方面说的。在这一结构下,封建地主对占有的土地,采取使用童奴或者雇工的形式自己经营,形成地主自营经济。封建地主又将更多的土地分租于一家一户的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形成佃农经济。此外,还有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从事独立耕作的自耕农。自耕农经济并不是游离于地主制经济之外的独立经济体系,它依附于地主制经济,并受其制约和影响。以地主制经济为主的中国传统经济的特点是:1.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相对松弛,而且越到后来越是如此;2.土地可以自由买卖;3.耕织结合。因此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这种经济是比西欧领主制经济更有效率的一种制度。我国主流经济史学者认为,传统经济按地产增值最大化的要求,将地租部分转化为再生产性投资,促进了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其进步与合理性是明显的,有的学者称它为“一种优良的封建经济制度”①。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传统经济的有效性强化了它的稳定性,也增强了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对资本主义萌芽来说,传统经济是一种保守的和惰性的力量,由于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允许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甚至有一定的发展,又由于它的稳定性和强大,资本主义萌芽很难成为普遍发展的生产关系而受到遏制、摧残。
  传统经济的弹性源于它本身的特点:耕织牢固结合的小农经济,可以缓和封建剥削的强度,同时允许商品经济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发达的土地买卖关系,造成地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相互转化,刺激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巩固了封建土地关系。
  农业与手工业结合是传统经济基本的生产结构,包括自耕农和佃农在内的农民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农工结合主要存在于农村家庭内部,在家庭内部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家一户的小农追求的目标。为此他们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以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但由于经营规模的局限,却从来不能完全自给自足,又必须从事商品性生产,与手工业者和其他农民交换产品。如《孟子》所说,他们要“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可以纷纷然与百工交易。除了实物交换,也需要价值交换,其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他们的再生产实际上是一定程度上商品经济的发展。此外,封建地主占有的剩余劳动主要是谷物地租,极少工业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其消费也依赖于市场,实物租变成货币租之后,就更是如此。如果再考虑到家庭手工业原料及区域性产品生产的地理条件限制,交换与市场的存在就更为必要。因此与西欧不同,中国的封建经济并非是自然经济的纯粹形态,它以广泛的商品性生产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此基础上发展起高度的封建商业。封建商业的存在和发展,扩大了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的剥削范围及数量,更多地起到维护封建经济秩序的作用。
  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及土地要素变成商品可以自由买卖,使社会对商业资本的需求量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事货币融通的高利贷资本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因为商业利润要高于地租,经商是有利可图的,又因为社会的货币需求量增大,放债收息回报也更丰厚,地主的地产和地租遂大量转化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同时,拥有货币财富的商人羡慕“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土地财产,因而购买土地,于是从地主从事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发展为地主、商人与高利贷者的三位一体。地租、商业利润与利息的自由流动与互相转化,既使他们可以把财富积累投入最有利的方向,保证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使土地、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相互支撑,保证了他们的共同发展,到清代成为社会财富分配的基本结构和社会积累的主要方向。个别商业资本由明代的百万两(银)级,增至千万两(银)级,市场从内地扩大到边疆地区,商品经济被刺激获得进一步发展,同时封建土地关系也得到进一步巩固。这样由传统经济结构的特点导出的商品经济较高程度的发展及三位一体的封建剥削形态,给封建统治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经济基础,造就出一个不同于西欧的中央集权国家制度。正是这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利用其国家的经济职能抑制资本主义萌芽的普遍化发展。
  二
  中国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事水利、交通、国防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第二,通过赋税和各项经济政策干预社会的再生产;第三,直接经营手工业和商业。第一点直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第二、第三点相互关联,在早期对社会进步也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越到后来,特别是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就变成一种阻碍的因素。一般来说,商业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一个必备的条件,马克思也说过:“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因此尽管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促进了地主经济的繁荣,但作为地主制经济补充的小商品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在客观上都是对自然经济的否定,它的过度发展必然会危及租佃制地主经济的基础,动摇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根本,这是地主阶级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地主阶级的国家政权通过赋税和各项经济政策干预社会再生产,力图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求巩固地主阶级统治的根本。历代王朝都以“重农抑商”作为其经济政策的中心,力言奖励农民耕织,同时用重征商税、限制商人经营活动、贬低商人社会地位等手段抑制商业资本的发展,减少和弱化商业资本对小农经济的瓦解作用。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和特定经济结构运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不是封建国家的某种经济政策所能任意抑制的,所谓“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③就是证明。在封建国家的统治需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的矛盾斗争中,中央集权国家直接插手工商业的生产与经营,建立起庞大的官营工商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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