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合作经济体制创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8-10

【摘 要 题】合作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在广大方兴未艾。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我国合作经济的实践,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使之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客观需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 正 文 】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深刻提示了“三个代表”的内在联系,明确指出了“三个代表”的实现途径,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取得了重大成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是新世纪继续推进化建设,不断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根本保证。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自觉运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分析、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当代中国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合作经济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不仅在当代世界范围内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而且在中国广大农村方兴未艾,日益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我国合作经济发展的实践,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使之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客观需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一 合作经济是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经济组织 
判断一种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看它的产生和发展是否顺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及其在推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合作经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本主义的革命在给社会生产力带来空前解放的同时,也加剧了两极分化,沦为雇佣劳动者的小生产者的经济和社会状况日益恶化。处于弱者地位的广大劳动者只有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资本的统治和剥削,才能在经济上找到出路,这是合作经济产生的基本社会经济条件。而19世纪欧洲大陆广泛传播的人文主义、民主主义、唯物主义、辩证法与古典经济学等各种思潮及其所倡导的平等、民主、互利、集体主义等,则为合作经济提供了成熟的思想基础。 
国际合作社运动的发展历史表明,合作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际合作社运动已有150多年的历史。150多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作制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合作经济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其本质规定性并没有改变。相反,正是由于合作经济特有的社会经济功能,它日益为世界各国所共同接受,成为世界范围内一种普遍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显示了强大生命力。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通过合作经济的形式把广大分散的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能够解决一家一户农民不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流通和加工环节的增值问题,因而能够较好地维护农民自身利益,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有效地解决分散的农户经营和大市场的连接,促进产销衔接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同时,由于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形成民主管理和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格局,可以引导农民走向成熟,增加就业、稳定农村。因此,发展合作经济,使之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载体,成为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供销合作社是在我们党和政府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最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拥有1.8亿户农民社员,有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和广大农民社员的支持下,供销社不仅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扭转了连续8年亏损的局面,而且探索出了办成真正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路子。只要破除影响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一切体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调动供销社干部职工和农民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保护最广大农民社员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一定能够办成农民群众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 合作经济符合农村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 
先进的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晶,又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先进文化应该是健康的科学的向上的、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推动社会前进的文化。 
合作社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形式的区别在于:合作社强调互助合作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及由合作经济活动所带来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合作社作为合作文明、合作社文化的传播者,通过具体的经营服务活动向广大的农民社员灌输互助合作思想,培育民主意识,帮助农民社员摆脱小生产者的狭隘心理与习惯。这里,互助合作的意识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文化的方向是一致的;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方向是一致的;合作社利用章程形式来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是一致的。德治和法治的统一,在合作社有了较好的体现。此外,通过各种形式的和培训,合作社能向农民社员广泛传播合作社文明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文化素质。 
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完善,农民的文化素质还不高,合作经济思想还没有被广泛接受,广大农民对合作经济思想的认同还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受自身科学文化知识的局限,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观念还不成熟,对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的落后文化往往抵御不足,这些都与合作文化的要求格格不入。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广大的合作社工作者树立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努力通过发展合作经济的方式,通过合作社文明及其文化宣传教育的方式,加以改变。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是供销合作社的优良传统,为农服务的价值观是供销合作社弘扬合作社文化的基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既要对优良传统发扬光大,更要发展和传播先进的文化、文明的思想和意识,促进农民社员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三 合作能够有效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三者是密切相关、辩证统一的整体。而贯穿其中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先进生产力是基础,先进文化是灵魂,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宗旨,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合作经济产生并得以发展的基础是,分散的弱小劳动者通过自愿的联合取得共同的利益。这里的联合是建立在合作制基础上的尊重和保护农民个体利益的联合,能够改善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其他市场组织进行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能够增强农民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形成农民利益的自我保护和调节机制。“自愿”是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它表明,合作经济所实现的共同利益并不否定农民的个人利益,而是在承认和保持农民个人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实现农民的个别利益和共同利益。因此,无论是从个别利益还是从共同利益看,合作经济由于较好地将分散化利益主体通过共同利益的追求融合在一起,最终也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社员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历来重视合作经济的发展,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当然,其中经历过曲折,曾经违背经济,搞强迫命令、搞剥夺社员个人财产的“归大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合作经济,要吸取教训,尊重农民自己的选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决不能再搞“合作化运动”。要结合国情和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需要,增强合作经济的适应性。尤其要注意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民主管理权,这样才易于为广大农民接受,有利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有利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 
供销合作社改革成败与否,要在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社员根本利益中得到检验。要坚持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通过体制创新,把供销社改造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新阶段“三农”要求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通过对现有基层社的改组、改造,转变经营服务方式等,使之成为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发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培育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等各种途径,增强合作经济的为农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开放办社、转变职能等加快联合社的改革步伐,使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总之,要积极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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