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主义与基督教之关系管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长福 时间:2010-08-11
   本文擬探討的是中國的民族主義與基督教的關係。不過,有關探討既不是對二者關係史的鋪陳與梳理,也不是對某種理論主張的系統闡述,而只是對一些問題的揭櫫和對一些理路的連綴。將要議論的主要問題有兩方面:民族、民族主義及其在中國的狀況;基督教在華傳播跟中國民族主義所發生的碰撞。然後以一點簡單的討論作為結語。
「民族」概念與中國人的「民族」概念的形成
    古代漢語辭彙中有「民」有「族」,但沒有「民族」。在中國現代第一部較大規模的語文辭書《詞源》中,找不到「民族」一詞,這或可作為證據。1古漢語中,最接近當今「民族」一詞的恐怕是「族類」。《左傳》中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字」意為「愛」)又有:「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2這?的「族類」有同宗同祖之義,祭祀時須各歸其宗,各祭其祖,不能亂來,否則神不會接受。不僅如此,同宗同祖也是相互溝通和信賴的基礎。如果熟悉中國的宗法制傳統,這一點不難理解。到19世紀末,「族類」概念演變為「種」、「類」概念。1895年,張之洞出版了著名的《勸學篇》,其內篇第四為「知類」,寫道:「西人分五大洲之民為五種:以歐羅巴洲人為白種,亞細亞洲人為黃種,西南兩印度人為棕色種,阿非利加洲人為黑種,美洲土人為紅種(……同種者性情相近,又加親厚焉)。」3這種理解淡化了「族類」概念的宗法色彩。不過,無論是《左傳》中的「族類」,還是《勸學篇》中的「種」、「類」,都跟今天所謂的「民族」有相當的距離。
    現代漢語中的「民族」一詞所對應的是英語中的nation。這個概念直到20世紀初才被介紹到中國。一般英語詞典中對該詞的解釋是:居住在一個確定的領土範圍內,擁有相同的語言、傳統,為一個統一的政府所領導的人類群體。在這個意義上,nation又譯為「國家」,或者索性譯為「民族國家」。其與另外兩個也譯為「國家」的詞country和state的區別在於:nation側重於人類群體,country側重於土地區域,state側重於政府組織。當今最大的國際間組織「聯合國」就叫United Nations。nation意義上的「民族」或「民族國家」並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在歐洲的特定歷史演化中逐步形成的。1648年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德國其他諸侯、法國和瑞典等國簽定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確定了歐洲大陸各國的國界,確立了國際間大小國家平等和「在誰的邦,信誰的教」的原則,結束了自中世紀以來「一個教皇、一個皇帝」統治歐洲的局面,開創了歐洲近代國際關係,並為現代國際關係奠定了基礎,4並由此賦予了nation上述涵義。
    在近代中西衝突之前,中國人並沒有把自己看成一個「民族」,把自己的國家看成一個「民族國家」。儒家歷來講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5家和學者的最高境界不是僅僅關注一個有限區域,僅僅為一群人打算,而是關注普天之下為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