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病患者的药物治疗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5-10-12
(11)触发因素(如紧张,酒精等)。
(12)癔症发作。
(13)癫痫诊断有错误。
(14)一过性黑蒙的其他原因,如晕厥(可能是卡马西平引起的),偶尔为抗惊厥药毒性所致。
16.增加抗惊厥药之前,应重复检查治疗方案,药物公式,患者是否理解和遵从医嘱。
17.如患者健康状况不好,应考虑是否影响抗惊厥药的效果(如腹泻),或其病情是否由于药物毒性而引起。
18.谨慎使用血药浓度,当癫痫发作已经控制时,不要强迫患者达到所谓的治疗范围或作为常规检查,它并不能代替其他有用指标,血药水平是血液中的药物总浓度,而有效的治疗部分,即未与血浆蛋白结合的部分,常占很小比例。因此,可以影响血浆蛋白浓度或结合力的因素,如药物(一些抗惊厥药)、怀孕或疾病均可以降低作为毒性指标的全血浓度的适用性。
药物的血浆水平可能有助于:
(1)证实患者已使用某种药物但未达到最佳剂量。
(2)证实药物毒性的临床印象,如果不只服用一种药品,可能说明哪一种药品是毒性根源。
(3)控制难治性癫痫发作。
(4)决定是否对已经高剂量使用的药物增加剂量。
(5)对于服用苯妥英钠的患者,药物的血浆水平更有意义。唾液中抗惊厥药水平可以最好地估计血液中游离的活性药物含量,但难以准确测量,不能广泛使用。
19.癫痫发作停止2年或2年以上,可考虑在几个月内慢慢撤除抗惊厥药,复发率在儿童为20%,成人为40%,是连续服药者的2倍。再次发作通常在撤药几个月内发生,它是决定治疗是否仍然必要以及副作用是否存在的唯一确切途径。撤药或复发后开始用药应取决于患者的感觉、工作等。在以下情况下很少复发。
(1)儿童期起病的癫痫(1岁以后)。
(2)短时间内少量的广泛性癫痫发作。
(3)非神经性的精神障碍。
(4)仅有失神性发作。
(5)撤药时脑电图正常。
(6)缓解时间延长。
(7)没有原发性脑损害。
参 考 文 献
[1]解学孔.癫痫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469.
[2]温晓妮.109癫痫停药患者的用药分析.中华神经病学杂志,2005,(6):60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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