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5-06-05

  2  对我国执业药师发展的建议

  2.1  从法律角度明确执业药师的职责和地位

  为了使执业药师这一职业得到健康良性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明确执业药师权责、地位。为配合药品分类管理,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应规范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从法律法规上完善执业药师岗位配置的强制规定,缓解目前执业药师无岗、无地位、失业改行的尴尬处境。切实发挥现有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职能,为这个职业积蓄含金量,为人民群众用药提供高质量服务。

  2.2  在不同执业岗位合理配置执业药师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确立了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对执业药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业药师是药品流向患者的最终把关者,是关键岗位上的执行人,由于处方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所以,处方药品只有靠医药学专业理论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技术精良、知法守法的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并签字后方可调配,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3  加强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应严格管理,从提高执业药师素质、降低费用着手,不要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流于形式。可以按照执业类别的不同指定不同的学习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学及网络测试,合格者授予继续教育学分。

  2.4  建立健全执业药师组织

  在各地级市成立执业药师协会,协会的主要工作是促进当地执业药师交流执业中的经验及教训,组织专家举办一些讲座,介绍当今药学发展动态,协助执业药师注册及再注册。

  2.5  发挥现有执业药师作用

  在我国现有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鼓励执业药师合理流动,在重要岗位应强制配备执业药师,并提高执业药师的待遇,以吸引更多的药学人员从事这项事业,最大限度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缓解供需不足的矛盾。

  2.6  医院应强制推行执业药师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应按照医院级别的不同,强制规定其占在岗药剂人员一定的比例,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药学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激发他们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极性,分清药学人员的“责、权、利”,在医院药学的发展中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动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

  2.7  加快执业中药师的培养

  执业中药师与执业药师虽有相同点,但也有许多不同点,在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方面,应当结合中医药的特性,制订不同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内容,对一些高资历、有着丰富中药经验的老中药师,应经过考核授予执业中药师资格,发挥这些老同志的余热,弥补执业中药师队伍的严重不足,拉大执业中药师与一般中药从业人员的经济收入差距,促使更多的中药从业人员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能。

  3  结语

  笔者认为,为了执业药师制度健康的发展,一要靠政府政策的及时到位,二要靠全社会特别是药学同仁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使执业药师制度步入健康正确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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