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诊所禁不绝的原因及治理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学群 林国建 时间:2017-03-14
  1.3.4有关部门协力打击配合不够。按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无证诊所应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理应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对无证行医者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可以取缔,税务部门可以照章征税,药监部门对药品质量也可监督处罚。但这些部门多以卫生部门是其主管责任部门为由不予查处,推给卫生部门孤军作战。
  2治理对策
  2. 1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执法力度,仍是目前查处无证诊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各地卫生部门,应将医疗机构监督执法纳人综合执法范围。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投人,保证执法经费到位。密切与工商、城管、药监、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在非法广告、无照经营、违法购销使用药物、税收等方面不给非法行医者以立足之地。特别要取得法院、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以保障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2. 2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
    作为调整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医疗行为的法律规范,建议对《条例》进行修订,并升格为法律。在立法中对违法行为要加重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另外,有权机关也应对《执业医师法》中无证行医处罚如何适用作出解释。
  2. 3出台司法解释,加强对非法行医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建议最高法院、检察院对非法行医罪作出司法解释,卫生部也应与公安部商议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和案件移送办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非法行医活动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要大力揭露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加强对群众特别是农民、外来人员卫生法制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抵制无证行医。要做好政府参谋,协调诸如驻军、驻地大型企业等关系,为医政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
  2. 5深化医药服务体制改革,压缩无证行医的市场空间
    首先,要进行医疗服务体系的调整,形成社区服务和医院两个服务层面。切实改善服务、杜绝药械回扣和“红包”,通过加强管理来降低医疗成本。以便捷、低廉、先进、高效的医疗服务来吸引患者。其次,国家要遏制药价虚高现象的产生,加大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共财政投人,压缩以药品利润为主要来源的无证行医者生存的市场空间。再次,要研究医疗机构竞争、退出机制,打破核准后终身制式的管理体制。
  2. 6切实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全社会成员的医疗保障制度
    从站在更高的视角看,国家在农村应加快推进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聘用外来民工的单位应组织参加医疗保险;在城市要解决下岗、失业、低保等人员的就医问题。
  2. 7规范办学秩序,解决医学专业学生供求失衡问题
    建议国家整顿各类不具备举办卫生专业的学校。阻止医学院校不顾社会需求滥招、私收低层次(大、中专)医学生的行为,从而在源头上控制无证行医者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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