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图书馆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必要性与实现途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勤 徐述成 时间:2017-02-28
【摘要】  目的  探讨医院图书馆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必要性和基本途径,提高图书信息服务功能。  方法  分析医院图书馆的馆藏优势和服务功能,提出医院图书馆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基本途径。  结果  医院图书馆具有丰富的医学文献资料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重视。  结论  医院图书馆要强化馆藏建设,注重资源共享,对现有的医学文献和法律法规资料进行开发利用,提高服务素质,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发挥应有的信息服务功能。
【关键词】  医院图书馆   医疗事故处理   必要   途径
        1  问题的提出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医疗事故处理已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将行政处理与专业技术鉴定分开进行,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将医疗差错纳入四级医疗事故范畴),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并变补偿为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为司法解释,从保护受害方(患者)角度,规定了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工作,已成为医院管理者的当务之急。在具体对策上,医院管理者基本上是从提高医疗质量、完善监管措施、提高医技人员素质等思路上考虑的,医学图书信息工作常常被忽略。笔者认为,处理争议的基本依据是证据符合法律根据,而医院图书馆恰恰能提供医学文献资料和法律性文件资料。医院图书馆的这种重要地位和作用应该得到充分重视。
        2  医院图书馆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必要性
        2.1医院图书馆的权威性医学文献资料,为医疗活动是否规范提供了对照和佐证
        医疗活动是直接保护人群健康、维护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一项复杂的医学科学活动。但由于目前人类对医学科学认识上的局限性、医疗机构自身的管理不善以及医疗活动主体的主观过失等因素,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在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的形势下,医疗机构需要依据病案、运用医学文献资料证明其医疗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医学文献资料能否充分及时提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医院图书馆的信息服务。
        2.2图书馆储备收集的法律性文件资料,为医院依据法律法规处理医疗事故可以提供有力的帮助
        由于我国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之中,新《条例》实施两年来,对医疗事故处理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仍有不断的争议和质疑。为处理医疗事故,医院方需要储备收集大量、系列的法律性文件和有关资料。图书馆的馆藏建设为此提供极大的可能性。
        2.3医院图书馆的介入,有利于医患关系的调整与沟通
        医患关系是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之间产生的特定的医治关系,它主要表现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医患关系有日趋紧张的迹象,直接表现就是医患间的互相不信任以及医疗纠纷的增多。产生的原因既有医源性因素,又有非医源性因素。 
医源性纠纷主要是指医疗责任主体的态度、过失所致,医学科技的发展水平限制等;非医源性纠纷主要表现在病员缺乏医学知识或对医疗知识不理解、病员或家属不良动机、某些媒体不当的推波助澜、工伤事故及伤害责任的转移、社会变革时期某些制度的不适应以及经济观念的转变等引起。医院图书馆的主动服务性服务,不仅有助于医疗机构及其服务人员了解规范,按章操作,更有助于患方了解医疗流程、规范、增强配合意识,即使产生纠纷或事故,也能按法律法规办事,减少不必要的摩擦。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