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6-01

  三、改进建议

  (一)加快公允价值计量理论研究,实现CAS与IAS的动态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及危机后国际经济秩序重建,重新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会计问题,将所有金融工具按照计量模式不同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大类,且不允许在两类之间进行重分类。这样的修改显然会使目前划分标准不统一,后续计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改善。因此,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应该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精华,加快公允价值计量理论研究,实现中国会计准则(CAS)与国际会计准则(IAS)的动态趋同。
 

 (二)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改进

  针对个别上市公司利用准则“漏洞”,囤积“利润堰塞湖”的行为,有学者建议,在首次执行日禁止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后,再从留存收益调整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利润堰塞湖”。

  会计准则在制定的时候,规定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可能是出于避免因企业取得该金融资产而对当期利润造成较大的干扰,因为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多得多。但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又将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到资本公积的数额转入投资收益,还是对利润造成了影响。所以从实际结果来看,对利润的影响只是延后了而已,而且这样容易形成“利润堰塞湖”效应,干扰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盈利性质和质量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产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处理直接计入利润表,则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到当期利润,便于及时反映市场信号,给信息使用者直观的数据。
  (三)充分披露公允价值信息

  因为盈余管理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在规划交易和编制财务报告时,利用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依照一定的职业判断对财务报告中有关盈余信息进行管理。它并不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比如管理当局利用金融资产分类及会计确认差异调节利润的行为,监管机构是不能对其进行惩罚的,所以只有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特别是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让投资者能够清楚地分析出利润的增加到底是公司经营业务水平上了新的台阶还是由于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未实现收益。

  (四)加强审计独立性,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

  1.由于会计年报是由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企业当局与会计师事务所“合谋”的情况,比如早些年爆出的安达信事务所跟安然公司、世通公司合谋造假的丑闻等,所以应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的惩罚力度,加大其承担过失的法律责任。

  2.建议由职业经验较为丰富和专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的注册会计师编制上市公司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底稿,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盈余管理方式,尽量压缩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的空间,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公正、可观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谢苇,孔庆林.IASB修订金融工具分类问题研究——以“两面针”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10(1):22-23.

  [3] 刘芳.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防范与治理[J].会计之友,2009(7):69-70.

  [4] 姚文英.资本公积中利得结转当期损益探析[J].商业会计,200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