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刚柔相济的警务化管理模式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清华 时间:2014-05-28

    摘要公安院校作为高等学校的一种类型,警务化管理是其最突出的管理模式。本文提出在警务化管理中,我们既要“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刚性管理方法,又要“以人为中心”的柔性管理方法,管理过程中应从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各自的本质出发考虑,寻求共同点,做到刚柔相济,构造和谐管理模式,才能提升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队伍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公安人才。
  关键词警务化 刚柔相济 管理模式

  公安院校是我国人民警察培养后备人才的院校,它的任务在于培养合格的预备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的性质、职能和要求决定了人民警察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管理。而作为为公安机关教育培养和输送公安事业高素质人才重要基地的公安院校奉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特色管理方针,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的警务化管理。在警务化管理的实践中,比较注重刚性管理,柔性管理相对欠缺。然而,我们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高度重视柔性管理,只有把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刚柔相济,才能提升管理水平,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警务化管理的优势与不足
  目前,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最突出的管理模式,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根据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依照有关警察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遵循“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管理。警务化管理是“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理性科学管理,是通过规章制度搭建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的程序化,通过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真正落实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促进警务化管理的新发展。
  (一)警务化管理的积极作用
  1.加强管理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组织和机构没有规范化管理,没有规章制度,管理就会无序,行为无法协调一致,所以,警务化管理在公安院校管理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和共性,它促进了公安院校管理规范化。
  2.促进行为规范化。规章制度贯穿于警务化管理的整个过程,要使人们的行为具有目的性和确定性,必须有规章制度做依据。警务化管理制度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和自律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认真贯彻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良好习惯。
  3.管理效果明显化。警务化管理是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便于规范组织管理活动,有利于促进管理对象的行为,以达到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行为规范化、警容严谨化,使得管理效果明显化。由于警务化管理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明确,执行的组织机构严密,再加上统一果断的领导,所以使管理活动具有执行速度快、实施效果佳的明显优势。
  (二)警务化管理的局限性
  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瑕的,警务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缺陷性:
  1.管理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受到制约。警务化管理常常把管理对象理性化,不重视管理对象非理性因素在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管理对象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缺少自由、自主性、主动性和灵活性,管理上一味强调统一、共性,忽视了管理对象的个性发展,抑制了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2.管理对象容易心生厌倦消极对抗。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一般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把管理对象置于对立面,警务化管理往往过多强调它的管理职能,强调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把学生看作被动的管理对象,因此长期在强制管理下,学生容易产生反感和抵触心理,并对警务化管理产生厌倦和消极对抗。
  3.容易使管理僵化缺乏活力。严格的规章制度、严密的管理组织结构以及理性的管理风格,使警务化管理很难做得恰到好处,有时还存在着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的现象,约束限制性过多,主动教育、超前教育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单纯地通过过多地制度来警务化管理,实施对学生的强制服从教育,结果只能事倍功半,严重的会激化矛盾,造成僵化和呆板。
  二、警务化管理的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应有机结合
  (一)刚性管理的积极作用与局限性
  何谓刚性管理?它是指“以规章制度为中心”,依靠组织权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政命令去约束、控制、规范人们行为的管理方法,它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统一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