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安全高效的审计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郑海勇 时间:2014-01-04
    论文关键词:审计 信息化 安全保障体系 主机审计
    论文摘要:本文强调审计工作的安全、高效和信息化,从审计工作的现状、发展瓶颈到信息化审计的制度健全、引入主机系统安全审计、业务系统安全审计等相关管理办法、新技术或新理念和待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论述构建安全高效的审计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 
  审计是客观评价个人,组织、制度、程序、项目或产品。审计执行是以确定有效性和可靠性的信息,还提供了一个可内控的评估系统。审计的目标是表达人、组织、系统等的评估意见,审计人员在测试环境中进行评估工作。审计必须出示合理并基本无误的报表,通常是利用统计抽样来完成。审计也是用来考察和防止虚假数据及欺骗行为,检查、考证目标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检查目标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尺度和其它审计准则。实现审计的信息化,有利于管理层迅速准确的做出决定,对于政企业发展、社会经济的进步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审计工作尚存在性质认定模糊、工作范围过于狭窄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审计的基础工作是内部审计,内审是审计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加强任何机构内部管理的必要,推动经济管理向科学化方向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审计。因此说审计部门是其他监督部门不能代替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监督都可以通过审计来完成。审计应用与高新技术机构中,在防范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有助于领导层做出正确决策。 
   
  一、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审计范围也不断扩大。当前,审计方式已由财政财务审计向效益审计发展,由账项基础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发展,由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发展。审计管理上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审计机关把审计管理工作前移,把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与审计工作中。在此趋势下,传统的审计方法暴露出其效率低、审计范围小等劣势,使得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越发缺乏及时性。 
  (一)内部审计性质认定较为模糊。内部审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加强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内部审计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但是,现代内部审计的产生却是一个行政命令产物,强调外向性服务。这种审计模式使人们对内部审计在性质认定上产生模糊,阻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内部审计很难融入经营管理中,审计工作很难正常开展,很难履行监督评价职能和开展保证咨询活动,因此就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内向性服务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工作范围过于狭窄。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其职能是监督和服务。但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心局限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审计。长久以来内部审计突出了监督职能,而忽视了服务职能。内部审计认识水平、思想观念的束缚以及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和阻碍着内审作用的有效发挥。原因有会计人员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不高,也有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因素,还有监管不力、查处不严的原因。目前内部审计尚处在查错阶段,停留在调账、纠正错误上,还不能多角度、深层次分析问题,没有较国际先进的审计理念,我国内部审计的作用尚待开发。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匮乏,不适应电算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目前多数审计人员硬件知识掌握不熟练,软件知识了解也不足,因此不能有效地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效益性。由于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发标准不同,功能也不完整,因此全面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就有一定难度,导致审计人员的知识和审计手段滞后于信息化的发展。 
   
  二、信息化审计体系的健全 
   
  当前国家审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是建立审计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共享化、公开化,逐步达到向现代审计方式的转变。这一趋势是随着当前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推进,国家确立的公共财政建设、公共服务的实施、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运而生的,三个“公共”的主旨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更注重民生;使用重点更注重服务;使用效益更注重民意。 
  信息安全审计是任何机构内控、信息系统治理、安全风险控制等不可或缺的关键手段。收集并评估证据以决定一个计算机系统是否有效地做到保护资产、维护数据完整、完成目标,同时能更经济的使用资源。信息安全审计与信息安全管理密切相关,信息安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出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控制体系的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标准。这些控制体系下的信息化审计可以有效地控制信息安全,从而达到安全审计的目的,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由此,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文件规范填补信息系统审计方面的某些空白。例如《信息安全管理业务规范》通过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认可,正式成为国际标准。我国法律也针对信息安全审计制定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的通知》等文件,基本规范了内部审计机制,健全了内部审计机构;强调机构应加强内审工作,机构内部要形成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最佳氛围;审计委员会直接对领导班子负责,其成员需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委员会成员具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能力,内审人员应当具备内审人员从业资格,其工作范围不应受到人为限制。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视具体情况,可以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或者领导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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