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保部门预算编制新思路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牛丽君 时间:2014-05-28
    摘 要:本文分析了部门预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了部门预算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部门 预算 编制 思路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有31个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公务员局、外专局三个行政单位,以及28个事业单位。下面就我厅目前的预算编制现状,探索未来部门预算编制新思路。
  一、预算单位经费补助形式现状
  1、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包括厅机关、公务员局、外专局3个行政单位,这些单位每年的年初预算中人员及公用经费部分是按照标准核定的,工资通过银行化发放,人员经费不存在缺口。
  2、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事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管理等同于行政单位。
  3、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的事业单位。包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与基金审核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11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实行限额管理,大部分单位的资金都比较紧张。
  4、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等9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中一部分实行限额管理,另一部分经费来源于本单位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相对全部实行限额管理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资金比较宽松。
  5、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这些单位的经费全部依靠本单位的行政性收费收入,资金比较宽松。
  6、专项资金的补助形式。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的专项,由各单位申报,省财政厅审核,每年的年初预算规模基本上与上年持平。资金性质为行政性收费收入的专项,由预算单位根据自身的财力及业务的需求申报,省财政厅审核,一般情况下,财政厅都会按照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全部核准。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事业费限额偏少。每年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省财政厅都要对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事业费限额,这些单位要按照下达限额编报第二年的预算建议计划,事业费限额基本上是根据上年的年初预算加上期间的调资部分。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不断扩大,各单位的业务工作量也在不断加大,人员要求也逐步增多,但事业费限额的增长比例要远远小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长比例,结果只能使这些单位经费紧张,一些必须开展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2、预算水平偏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惠及民生的政策,都需要各级财政出资。一方面,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不足,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近三年中央财政补助由45亿元、55亿元增加到60多亿元,而省政府一直是每年安排1500万元归入基金,只能说是象征性地体现政府责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我省提出八大工程推动人才工作,其中我厅承担三项工程,但预算资金没有明显增加。引进留学人员专项经费连续6年每年安排180万元,资助经费最多的只有7-8万元,少的只有1万元,还有相当多的人员申请不到。博士后工作补助资金安排了4年,每年200万元,每人只有7-8万元,而与我们紧邻的河南,每年安排2000万元,我省补助政策很难吸引专家人才。另一方面,市县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如就业再就业资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等,中央财政补助一定资金,但同时需要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落实相应资金。有些财力不强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不了,致使一些政策在基层不能很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