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全生产管理中政府监管的完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冯建军 时间:2014-05-28
  论文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政府监管;完善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是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政府监管,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意义重大。 
   
  安全生产管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短期内是不会动摇的,加强政府监管,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为此,政府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政策调控力度、更新考核机制、改革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①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目前《安全生产法》在我国是一部具有指导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但在某些方面并没有覆盖到安全生产各个领域。而且这部法律与我国《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中的规定存在着重合或交叉。因此,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应该对安全生产相关的多部法律进行必要的整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的、适用范围更广、权责界定更为清晰的新的安全生产基本法。 
  ②完善与基本法配套的法规。在基本法的框架内,加紧完善配套的法规和规章。授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在严格执行已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同时,对长期以来颁布的各类安全生产法规,按照机构改革的职责分工和执法主体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系统的整理、补充、修改和完善;各级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也应该对具体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条例、标准和规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这些条例、标准和规程进行必要的废除、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公布。 
  2加大政策调控力度 
  ①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淘汰落后产能,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来推动行业结构的调整。山西省的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方式值得推广,这一举措,对安全生产管理也有着积极的意义。淘汰掉达不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煤矿,通过整个重组,实现煤炭工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实现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②加大投入力度。在调整产业政策的基本方向下,着力加快产业升级和提高技术水平也是保障我国安全发展的必要措施。在提高技术水平这一方面,需要我国加大安全投入力度,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安全投入方面,也可借鉴工业化国家的做法。工业发达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专项财政拨款,另一方面是工伤保险基金。当前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治理需要用到的先进技术是瓦斯抽取。在以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安全技术改革中,国家应该加大投入,增强国债支持力度,地方和企业也要增加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利用,重点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3建立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 
  ①建立科学的安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目前比较现实可行的考核指标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对安全生产及其政策的认知程度;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金设备的投入;安全生产检查人员配备等。并且在这一级指标的基础上还可以将各项指标更加细化,使考核更为具体。在确定对安全监管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后,还应该根据各项指标对安全生产管理具有的不同等级的重要性来赋予这些指标相应的权数。这一过程必须由专业的安全人才或机构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甚至反复试验才能够确定,以保证其客观性。 
  ②实行多元主体的考核方式。目前我国的政府绩效考核主体还比较单一,多由上级考核下级或者是政府内部自我考评。这样的评估主体缺乏代表性,也缺乏公众的参与尤其是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的第三方评估,使得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监管部门的绩效关系到多方的利益,因此,多元化、全方位的考核方式才能够对其绩效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除了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系统的内部人员应该进行上下级之间的考核和自我考核外,外部考核主体也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更为有效的。如何科学地确定个评估主体之间的比例结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长远来看,以公民为主的外部主体权重不断增加,是政府绩效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