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的管理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石成林 时间:2014-05-28
  7.桥涵工程环保水保措施。(1)桩基础施工。桩基钻进过程中需要抽水的,必须在距离桩基础10m左右修建沉淀池,孔内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能排放到河中或循环利用,不得直接将污水直接排放河中或农田里;孔内出碴时应注意:对于土碴,尽量选择在红线范围内的沟凹处,并及时整平压实,避免在雨季时雨水冲刷造成河道和农田污染;桩基础灌注前,应将护壁漏水点堵实,保证护壁不漏水。灌注前,孔内污水抽排放时,应将污水排放在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排放到河道内等。(2)墩柱、盖梁施工。墩柱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对脚手架的材料进行检查,严重锈蚀及油污的钢管不得使用,扣件不得乱扔乱放,保持施工现场的有序、整洁;模板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点对模板进行除锈,锈碴及时清理深埋。模板采用机油做脱模剂的,在上油前,地面上应铺设塑料布,防止机油洒落地面,污染环境;盖梁施工采取包箍法以减少钢管架搭设时对原地面的破坏,包箍与墩柱间采用土工布做夹层,避免包箍的铁锈对混凝土墩柱的污染;养生采用土工布包裹洒水养生,掌握好洒水量和洒水次数,不得将水直接洒在便道和农田上。(3)预制梁施工。在拌和楼附近修建沉淀池,防止环境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把容易产生噪声的工序都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干扰村民的正常休息。
  二、组织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的目的。切实加强水盘高速公路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随挖随倒”、“乱砍树木”、“挤占河道”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现场稽查力度,努力做好环保现场管理工作。
  2.检查内容有: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分段落实环保任务和责任,对违反环保规定操作和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对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清理确保雨季通畅、弃土场的堆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挡渣墙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安全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因施工造成的下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路基、边坡、涵洞、桥梁等排水防洪工程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因施工挖断或阻塞农田水利灌溉沟渠,确保农作物栽种前恢复或疏通、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尽量减少污染河道、水库等水资源;整理资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