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服装销售渠道中委托代理模式的激励机制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谢丽 时间:2014-01-08

  弹性数量合同与回购合同很相似,制造商都会为此承担一部分风险。但当商品回购成本较高时,弹性回购合同更有效。不过两者都是一样的,都能够激励代理商采购货物的数量从而增加供应链的整体收益。
  3.参与激励
  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和共同投资是一种有效的参与激励,它可以将供应链企业成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从而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
  服装制造商与代理商的合作研发可以让制造商全面掌握服装市场的需求,有利于服装款式的设计与销售。其次,代理商参与制造商新款的投资生产也是对制造商的一种激励。
  4.商誉激励
  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品牌的效用也越来越大。服装品牌的拥有者,通常所说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在商誉上是互相激励的,知名的好的品牌,可以使代理商能够付出少的努力而得到高的回报;同时优秀的代理商可以得到制造商更大的信任,同时也得到更大的许可权与利益。
  5.信息激励
  信息激励对供应链的激励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的激励模式,供应链企业通过构建信息公用机制,使合作的满意度提高。
  对服装供应链来说,如果服装制造商能够快捷地获得代理经销商的需求信息,制造商能够主动采取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必然使合作满意度提高。服装企业可以根据多个代理商提供的信息程度不同,而调节定价和订货模式,从而激励处于下游的代理商准确、快捷的提供服装市场的末端销售信息。信息激励机制的提出也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使供应链中的企业互相猜忌的弊端,消除了由此带来的风险。
  6.淘汰激励
  淘汰是一种负激励,供应链企业为了避免被淘汰,整体竞争力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对上游企业,从成本、质量、交货期等负全方位责任。企业为了能够在供应链管理体系获得群体优势的同时自己也获得发展,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对自己承担的供货任务,从成本、质量、交货期等付有全方位责任。
  服装制造商与代理商的淘汰激励也是相互的,双方应建立完备的绩效评价体系,严格遵守绩效评价的各个指标,一旦绩效值偏低变化时,就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7.组织激励
  一个良好的组织对供应链企业都是一种激励,减少代理商数量,同重要代理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是以制造商为核心企业所采用的组织激励的重要措施。
  服装供应链主体应从自身做起,顺利时不傲气,滞销时不推究,用诚信感化加盟企业。用规章制度加以约束,互相监督。
  最后,要通过供应链的协议(SCP)来实现。SCP强调实用性和可操控性,重视完全信息化和快速回应的实现。协议主要分为:供应链协定文本、协定标准、协议定网。服装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最终可以通过供应链协定来完成委托代理合同。
  参考文献:
  [1]邓汝春:服装供应链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
  [2]邓汝春:服装企业物流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3]杨丽伟:供应链企业合作的激励机制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