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营销50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韦绍锋 时间:2014-01-08

  某知名跨国医药公司一位中国医药代表分析了处方药带金销售的原因时表示,很多国外的新产品在国内都有仿制品,而仿制品质量不够高,产品和别人一样的,东西没人好,只好给回扣;很多过了专利期的产品有大量同类仿制品,疗效相近,而且几乎90%以上是国内厂商,为竞争只好带金销售;大量中药虽然临床验证有效,但是没有自然科学的数据,没有权威文献,医生用药是要理由要证据的,只好拿钱变通;医药流通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让人们有机可乘;大量的私人代理导致无数“药贩子”的出现,他们无力进行学术推广,只好“暗箱操作”;中国医生的低收益与高风险已严重失调,医生也不能像国外一样可以从医院拿到“处方费”。
  
  “过度营销”来临
  
  “手拎仿冒名包,身揣两百零钞,说话点头哈腰,远看像海外归侨,近看像港澳同胞,仔细一看,原来是医药代表”。这句顺口溜基本道出了医药代表这一群体的面貌,他们就像生活在阴影之下,小心翼翼地开展业务,彼此心照不宣地与医院院长、药剂室人员、临床大夫和库管、财务人员维护着一种微妙的关系,生怕得罪了医院的人,生活时刻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正是因为才进入中国十多年的“医药代表”,让药品营销变得新鲜、丰富、多样,乃至过度起来。
  药品营销当中的“回扣”“红包”已成为寄生在医疗行业体内的“毒瘤”,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历经多次“整风”,但根本无法根除。而走学术路线还是走带金销售路线,其实医药代表是没有太多的选择的,企业的策略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医药代表表示,目前再单纯的搞学术赞助什么的,已很难引起医生们的兴趣。即便是已经中标进入医院,相近的产品在争夺客户(医生)之时,仍然是把搜索竞争对手的情报放在第一位,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策略,特别是考虑怎样和医生形成更紧密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所做的已经不是正常的营销,而是“人销”,或者叫做“关系营销”。在OTC和保健品营销领域,“过度营销”是目前营销人所关注的话题,但营销手段和方式方法相对简单得多的药品医药推广,事实上“过度”的行为也比比皆是。
  处方药的销售与医院分家、医疗体制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医疗改革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处方药营销的革新,但目前已经有一些企业介入医院药房,他们收购或委托管理医院药房,销售企业本身生产的产品和其它制药商的产品。但这毕竟只是一小部分企业的行为,医疗体制改革难以进行,关键是利益作崇,多年来药品医院推广价值链已经根深蒂固,要打破现行的规则而且树立相应的新规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新规则的确立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