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展览成果开发工作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贞 时间:2014-03-26

  3、展后动态信息服务
  展后动态信息服务有助于吸引观众的再次参观。通过对观众参观展览的效果调查、跟踪反馈、信息服务等方式,了解观众对展览的切身体会,为今后的工作做好铺垫和准备。
  
  二、档案展览成果开发扩大了展览工作的外延,有效延伸档案馆的服务职能
  
  1、加强对公众兴趣爱好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发档案展览成果,使档案展览成为观众的永久记忆
  档案展览,限于场地、经费等各种条件,一般都是在一定时间内的短期展览。观众参观展览所留存的记忆也是短期记忆。而通过对展览成果的开发,无论观众接受的是哪种形式,都会将展览的记忆延伸,保存展览文化产品的观众,会随着保存时间长短留存关于展览的记忆。
  2、使观众零距离参与档案展览中,将档案展览扩展为文化概念
  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档案展览丰富多彩,展览成果开发工作使展览不再是资料信息的静态陈列,也是视觉文化、听觉文化和触摸文化的集中展示,更是收藏文化、创意文化的延伸和拓展。观众亲身参与到各种展览成果的开发之中,体会理解展览中的文化内涵,使展览成为了文化概念的载体。
  3、有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展览成果开发工作
  展览成果开发是基于展览工作而又不同于展览的一项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策划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展览产品开发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形成的是精神产品,社会效益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要加大对展览成果开发工作的投入。在人才建设方面,特别要求对社会要有一定的敏感度,拥有调查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能力的人来加强开发工作,以实现预期目标。
  
  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推档案展览成果开发
  
  档案部门非常重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在各种合作中都积极提供大量的档案信息,共同推出展览精品,为社会奉上丰富的精神食粮,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档案部门越发重视展览工作,特别是展览成果开发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展览成果开发过程中产生和涉及到大量的精神成果,包括展品内容、展台设计、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制作产品外观设计等,其中大部分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也因此而面临很多知识产权问题:展览内容被冒用、开发的产品被仿制、产品设计被模仿、产品的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档案展览的各项知识产权,在展览成果开发中要注意:
  一是咨询先行。在展览成果开发过程中,档案部门要先行咨询法律专家,将相关知识产权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二是落实法律文书。展览成果开发过程中要和涉及到的相关方面签订正式的法律协议,协议中包括产品使用期限、使用权限、使用范围、再开发等问题,在信息开发协议中包括信息使用范围、信息加工程度等。三是加强保密工作。在展览活动、文化产品以及信息推向社会之前,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避免被模仿。四是积极主张自身权利。如果遇到侵权问题,档案部门也要在相关法律的保护下,积极主张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
  
  参考文献:
  1.文化休闲消费渐成中国内需又一动力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1:5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严建强.博物馆的理论与实践.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
  3.杨玲,潘守永主编.当代西方博物馆发展态势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年。
  4.曹兵武,李文昌主编.博物馆观察——博物馆展示宣传与社会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年.
  5.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6.展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窗口. www.56en.com 来源:中国会展网 2006-4-30.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