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经济增长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而逐渐完善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必须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中进一步探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原因,提出创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增长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经济增长紧密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是由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决定的。当一个国家选择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优先发展重工业时,必然选择救助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增长比较快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然经历曲折发展的过程;只有当经济增长比较快,一国经济进入到城乡统筹发展阶段,才能真正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三次历史性变迁正好验证了这一变迁理论。通过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创新,能够丰富和发展社会保障理论,丰富和发展制度变迁理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我国经济增长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关系
  理论研究表明,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相关,一国如选择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必然导致单位资本吸纳的劳动力减少,农业从业人员增加,农村收入水平下降,城乡差距扩大;为了促进城市和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必然首先建立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只能建立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必然导致国民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和政府必然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率先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农产品价格,发展乡镇企业,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使农村经济增长进入一个高速持续的经济增长阶段。随着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城乡收入差距开始缩小,但工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党和政府必然选择城市和工业偏向型发展路径,制定有利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制度安排。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城市偏向政策的制度安排使城市受益不断增多,农村则相对被忽视,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城乡矛盾日益突出。政府的城市偏向政策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宏观经济政策扭曲了经济信号,把非农产业附加值提高到世界平均价值以上;(2)政府把投资基金主要配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上,较少考虑农村区域;(3)在城市区域,公共部门的就业达到一种严重的低效率标准;(4)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在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及教育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正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经济政策的城市偏向,扭曲了资源配置,使经济、社会出现极度不平衡的增长,导致城乡差距逐步拉大。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但得不到完善,反而倒退,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水平进一步下降,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为了增加消费,提高社会居民的有效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增长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城市化进程的不同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生了五次变迁。
  (一)农村社会救助型保障制度的构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低,因此,这一时期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制定“赶超发展战略”,选择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战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设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主要是构建社会救助型农村保障制度。l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开始构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国家财力有限”,占人口总数90%以上的农民没有被纳入保障之列。在农村,国家主要采取“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集体保障制度。从1949年到1978年,国家在农村建立敬老院、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等低水平的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比较好地满足农民基本医疗保健要求的农村卫生保健制度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和普及,并且形成了特色。这段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要依托的,其保障水平较低,保障范围狭窄。

  (二)农村社会保障萌芽阶段
  文化大革命结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持续的增长阶段”,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与此同时,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也有了新的进展,形成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以家庭和土地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从而为农民提供了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制度安排,而对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需求较低。同时由于改革对集体经济造成的冲击,使得原有的集休保障功能的济基础逐渐弱化。农村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也呈弱化趋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几乎处于旧制度瓦解、新制度尚未建立的状态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失”。这种情况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亟待建立。1991年,国务院决定由民政部负责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大成效。
  (三)农村社会保障曲折发展阶段(1992-2002年)
  这一时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农业经济增长缓慢,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土地的最后保障功能无法适应农民的社会保障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制约农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相对较低。首先,土地经营规模不断减小,集约化程度提不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收益预期不高,对土地投入减少、耕作粗放,甚至抛荒。其次,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的实际收入增长长期处于徘徊停滞状态,来自农业的收入呈递减趋势。在药品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不断扩大。最后,随着农村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递增。由于农业发展落后,农民收人的增长远远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需求递增,因此,必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规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的能力增强,开始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1月3日民政部正式颁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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