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完善反腐制度体系的高度加强档案工作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云 时间:2014-03-26
  三、加强档案工作完善反腐制度体系的建议
  
  1、站在反腐倡廉的高度加强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要让档案工作成为“制度反腐”的有力武器,首先要自上而下重视档案工作,充分认识“规范的”文档处理流程的控制与监督效用。在此基础上,完善档案工作法规,提升档案制度与规范的层次,强化档案制度与规范的执行与监督力度,使档案工作的监督(控制)功能从“幕后”走向“台前”。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在专门的廉政建设制度中申明对文件与档案工作流程的硬性要求,凸显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预防腐败功能的重视;第二,站在新的高度修订、完善包括《档案法》在内的专门性档案工作法规,增加档案工作的预防控制、过程控制和反馈控制条款;第三,各级领导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强调档案工作的控制职能,提升档案工作地位;第四,鉴于对文档的处理是各类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科学、适度地在各种非档案的专业法规和制度中增加文档操作规范化要求,让每一个责任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同步、高质量地完成对文档的操作;第五,从司法的角度,开展对销毁、篡改文件和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定罪与量刑研究,显示司法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重视。
  2、加强对党政业务工作中文件形成过程的控制
  《实施纲要》提出,要“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在这里,“完善制度”是预防控制,“建立监控机制”是过程控制,“加强后续监督”是反馈控制。每一个控制阶段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因为每一项业务工作都伴随着文档的形成、签署、审批、流转、使用、归档、反馈,也就留下了“政府共同行为”规范与否的追溯途径。
  在这里,要着重强调文件归档之前的过程控制。文件在归档之前要经过多人签署、使用、传递,必须明确每个责任人对文件的处理权限与要求,并签名为证。这看上去繁琐,但恰恰是相互监督,对反腐倡廉具有毋庸置疑的意义。比如2003年完工的“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之所以被广东省纪委和监察厅评为“廉洁工程”,与工程指挥部对文件与档案工作的重视有直接关系。他们尤其强调文件与档案的规范化审批。在工程文件变更时,制订了“集体决定,分责办理,按职会审”的制度,“每个人都有责任,但每个人都没有绝对权利”④。可见,只有按规范形成文件、审批签署文件、按文件指令处理各种事务,并最终严格完成文件归档,才是档案工作对“依法行政”的“保驾护航”。
  3、加强对党政干部文件归档控制和离任前的档案移交控制
  《实施纲要》指出,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虽然也有上级,但日常行为往往无人监督或无人“敢”监督。随着政治体制的改革,这种情况会逐步改变。对档案工作者来说,要发挥事后监督的功能,就要借助档案内容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评估。这就涉及到文件归档。领导干部通常是文件流转过程中的必经环节,有些领导因为利用方便,或是忘记归还,将文件和档案长时间放在自己手里,而档案管理员也不便催促归档或归还。也有些领导干部由于主观原因不愿意将文件归档。党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组成部分,不能存放在个人手里,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国家应当对领导干部的文件归档和离任档案移交有所规定,这样档案工作者才能“底气”更足。
  4、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有两个方面: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等)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档案执法力度;二是加强档案执法中的内容检查。这是两个比较难的工作领域,但又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趋势,是档案工作为反腐制度建设做贡献的切实步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在对党政机关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时,商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执法小组,形成执法“联动”。第二,在探索进行档案内容检查时,可以从检查文件和档案的处理流程入手,先重点检查文档的签署是否齐备、办理的程序是否规范、归档的文件是否齐全等,以“事后监督”的方式对依法行政做出客观评估。
  
  注释:
  ①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中委[1985]29号文件)。
  ②《区检察院强化执法档案工作促进队伍廉政建设》,宁波市海曙廉政网,2007年9月18日。
  ③《昔日亲信一一出庭指证 “零口供”贪官难逃罪罚》,
  http://news.sohu.com/20060716/n244280935.shtml。
  ④笔者在东莞“东江-深圳供水改造工程”总指挥部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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