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档案编研述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旭 赵霞 时间:2014-03-26
  摘要:唐代在档案编研方面,开拓了许多新的领域,从修撰前代史、当代史,到记述典章制度,以至汇录风土人情,无一不汲取档案的内容。其档案编研,继往开来,在档案编研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键词:唐代;档案;编研
  
  唐代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其文治武功,蔚然可观。常言“盛世修史”,唐代亦不例外。其在档案编研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尤值一述。
  
  一、史馆之制
  
  西汉以来,史书多为私家修撰,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以及陈寿的《三国志》。与此同时,官修史书也开始出现,如东汉之《东观汉纪》。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家修撰虽盛极一时,但国史的修撰工作也一直由秘书省的著作局主持。隋朝建立以后,在秘书省设立史馆,监修国史。开皇十三年(公元539年),隋文帝明令禁止私家修撰国史。从此,国史修撰便完全控制在封建王朝手中。唐武德初年,因隋旧制,史馆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公元629年)移史馆于门下省。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改隶中书省。唐之史馆,较之隋代设置更为完备,选派当时名士充任史馆史官,并由宰相直接负责监修。
  唐代史馆保存有大量的文书档案。唐王朝规定起居注、时政记等皇家记注材料要定期移送史馆,还规定全国各主要官府的文书,都要摘要录送史馆。并制订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颁发全国。明确规定了报送文书的种类、负责报送的部门以及报送的方法。负责报送的部门包括中央三省、各寺、局以及地方州县衙门。而报送的方法大体有定期录报和不定期录报两种。定期录报有“逐月录报”“诸季录报”“逐年录报”。不定期录报有“有即报”、“勘报”、“录考使送”等多种形式。除了依照《诸司应送史馆事例》收集各官府的文书材料外,史馆还可以“牒索”。“如史官访知事由,堪入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亦任直牒索,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
  也就是说,只要史馆查知有其它可供修史参考的档案材料,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去牒索取,凡接到“牒索”的部门,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将要求的材料报送史馆。因此,全国大量的文书档案材料都汇聚到了史馆。史馆成为当时最集中、最庞大和收集档案文书最多的机构,为官修史书提供了大量的史料。
  在史馆收集到的大量史料的基础上,唐代官修史书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和《北史》,都在唐朝的史馆中修成。这些史书在“二十四史”中竟占了八史。另外,终唐一代史馆修撰的本朝史书也相当丰富,如纪传体的《唐书》和《国史》,以及编年体的《唐历》与《唐春秋》等。
  
  二、实录
  
  实录是前帝崩殂后,继嗣根据起居注、时政记一类史料而敕修的编年体史书。
  实录的修撰始于齐、梁时期。《隋书.经籍志》杂史类有《梁皇帝实录》三卷,记梁武帝事,周兴嗣撰。又有《梁皇帝实录》五卷,记梁元帝事,梁中书侍郎谢昊撰。又《史通杂说》篇有《梁太清实录》十卷。高似孙《史略》有《六朝实录》一书。这些都是较早的实录,但都已失传。
  实录容纳的资料非常广泛,除起居注、时政记外,凡诏令章奏,悉得入录。实录虽然属于修撰范围,但主要是档案资料的汇编,是档案编研的一种形式。因为实录是当代人所撰的当代史资料编年,修撰者又都是专职史官,既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又能接触到大量最原始的重要文献,所以实录所引的资料十分繁富,也较可靠。而且所记内容十分广泛,除皇帝政治活动外,凡有关军国大事,如政治对策、经济措施、各地社会动态等,都有极详细的记录,是国史修撰之前的资料准备,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很值得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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