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博三.仲弓》的「 」、「 」等字討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0-08-12

由《上博三.仲弓》的「 」、「 」等字討論

上博簡與郭店簡中從「與」、「﹝遷-﹞」、「興」的字

 

台灣師大國研所博士班 鄭玉姍

 

一、前言

《上博三.仲弓》中有幾個從「與」的字,寫作「 」、「 」,李朝遠先生在《上博三.仲弓》考釋中,並未深入討論這些字的關係及差異,只做了以下注釋:

 

第七簡:

   「﹝與/呂﹞」﹝臣+又﹞才:「﹝與/呂﹞」,即「舉」。「與」下從二口,簡文中常見。[1](玉姍案:當為從「 」,而非從二口。)

 

 

第八簡:

   夫民安舊而﹝厂@主﹞「﹝與/止﹞」:「﹝與/止﹞」,《郭店楚墓竹簡.五行》有「有德則邦家?」句。馬王堆帛書本作「與」。「與」同「舉」,有復興、振興之義。《禮記.中庸》:「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本簡此處的「﹝與/止﹞」與此同。[2]

 

 

這些字與郭店簡中所出現的幾個 (語叢三57)、 (老子甲35)、 (老子乙36)、 (唐虞.21)、 (五行.29 (五行.32)等字常有混淆,本文將試圖釐清這些字的隸定。

 

 

二、《上博三.仲弓》及郭店簡中的「﹝與/呂﹞」、「﹝與/止﹞」、﹝與/足﹞

「﹝與/呂﹞」字出現於《上博三.仲弓》簡七,字形作 ,由簡文判斷「?﹝臣+又﹞才」應讀為「舉賢才」。「﹝與/呂﹞」在簡文中讀為「舉」。目前出土的「﹝與/呂﹞」字,尚見於《上博二.昔者君老》簡三:「 ?﹝水+{廌/去}﹞亞」,考釋讀作「舉美廢惡」[3]

 

此外《郭店簡.窮達以時》簡五有「 而為天子師」句。《上博二.昔者君老》簡三考釋者陳佩芬先生以為:

 「??﹝水+{廌/去}﹞亞」:舉用善人,廢除惡人。「﹝與/呂﹞」字書體與《郭店楚簡竹簡.窮達以時》第五簡「 而為天子(師)。」之「﹝與/呂﹞」字相同。郭店簡釋「舉」,可從。[4]

 

玉姍案:其實郭店簡之 字與《上博二》、《上博三》之「﹝與/呂﹞」字寫法並不相同。

《郭店簡.窮達以時》考釋亦未釋為「舉」,《郭店簡.窮達以時》考釋為:

   「訶」字下一字似不從「與」,疑是「﹝遷-﹞」字,讀為「遷」。西周銅器何尊與大盂鼎銘文的「﹝遷-﹞」字多從「 」,此字亦從「 [5]

 

  根據以上學者的考證,我們可知楚文字中,很明顯有好幾個字寫法似是而非,因而造成考訂上的困難。也因此我們要將「﹝遷-﹞」、「興」、「與」等字作全面性的探討:

 

根據季師《說文新證.上》,「﹝遷-﹞」字之初義為:

   本義:《說文》釋為「升高」。惟此義經典未見用之者,疑當釋為「遷移」,其或體作「﹝遷-﹞」,《廣雅.釋言》:「,遷也。」《漢書.律曆志》:「遷,去也」。

 

   釋形:《說文》以為從舁、囟聲。但有可能是從?、從廾,楚系《望山竹簡》二.45有﹝木+{遷-}﹞字,很明顯地從「?」。陳秉新以為「?」字即「?」,捉持獸角以捕獸鬥獸(陳秉新釋「?」「?」及從「?」諸字)。依此說,則「?」字從「?」從廾,即有抓住獸角使遷離之意。故「?」字應有以強力使遷移之意。經典罕見「?」、「﹝遷-﹞」,而多做「遷」,如《尚書.湯誓》:「湯既勝夏欲遷其社。」《尚書盤庚上》:「盤庚五遷,將治亳殷。」《尚書.召誥》:「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孟子.梁惠王上》:「殺其父兄,係累其子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

   六書:會意。[6]

 

 

「?﹙、遷﹚」之初文當為「用手抓住獸角以遷移」之意,為會意字。「與」之初文則為「四手共舉(某物)」,從舁、牙聲,為形聲字。兩字初形本義皆不同。西周銅器何尊「?」有 兩種寫法,應為從「邑」、「﹝遷-﹞」聲之字,但 之「邑」形上又多一小圈,《金文編》中「邑」形寫作 形僅此 字一例,《郭店簡.窮達以時》考釋所謂「西周銅器何尊與大盂鼎銘文的『』字多從『 』,此字亦從『 』。」的推論可能有待商榷。

 

「興」字,根據季師《說文新證》之考釋:

 釋義:起也。《毛詩.衛風.氓》:「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

 釋形:殷金文、甲骨文從「舁」、從「凡」,會四隻手抬起架子的意思。後「凡」下加「口」形,《說文》遂以為從「同」。戰國文字「凡」形、「口」形變化較多。

 六書:會意。[7]

 

 

「?﹙、遷﹚」之初文為「用手抓住獸角以遷移」之意,因此在「遷」的文字構形中,「角」形應是相當重要的部件。因此自西周何尊「?」字寫作 ﹔春秋晉國侯馬盟書寫作 (侯馬盟書85:35)﹔戰國楚望山簡﹝木+{遷-}﹞字寫作 (望山2.45),所從的「?」都有明顯的「角」部件。

 

 

「與」字的字形由初文從「舁」、「牙」聲的標準寫法,至戰國時代諸多訛變:例如齊國陶彙寫作 (陶彙3.816)﹔楚包山簡寫作 (包山2.141)﹔郭店簡寫作 (語叢三57)、 (老子甲35)、 (老子乙36),中間的聲符「牙」形一直在訛變。

 

戰國文字中的「興」,也有寫成如 (侯馬盟書3288)、 (郭店..21),因此戰國文字的「﹝遷-﹞」、「興」和「與」之寫法及用法上的確有混淆的可能。

 

然後我們再看郭店〈五行〉第二十九簡「又(有)?(德)則邦﹝爪/家﹞(家) 」句,及三十二簡「中心兌(悅)﹝釆/里﹞ 於兄弟,戚也」句,此二字寫法僅有下方不同,一從止,一從足,《郭店楚墓竹簡》將二字分別隸定為「﹝與/止﹞」和﹝與/足﹞,但考釋卻以為一字為「興」之訛,一字則當釋為「遷」。考釋如下:

 第二十九簡「﹝與/止﹞」:此字帛書本作「與」,整理者以為「興」之訛字。[8]

      

 

第三十二簡﹝與/足﹞:帛書本作「中心悅焉,遷於兄弟」。……裘按:下從止,上部雖似「與」,但下方尚有「口」形,與〈窮達以時〉五號簡 下方有「 」形相似。彼字我以為當釋「﹝遷-﹞」(參看〈窮達以時〉注六),此字與帛書本「遷」字相當,從「止」和從「」同義,疑亦當釋為「遷」。[9]

  

 

在此,郭店的整理者應是以馬王堆帛書的文例來判斷郭店〈五行〉的隸定,不過帛書的年代晚於郭店簡,因此也不能完全將帛書本看成標準本。

 

筆者以為「﹝遷-﹞」、「興」、「與」三字皆從「舁」,皆有以四手移動物品之意,因此到了戰國時代,在寫法和用法上難免有混淆,但是就目前的文字學研究之成果基礎,我們可以了解,戰國文字的訛變應該還是有跡可循的。

 

筆者分析判斷,以為就目前所存文字中,確定為「?()」或從「﹝遷-﹞」之字,都保存相當明顯的「角」部件,如:

西周初.何尊(「?」)

春戰.晉.侯馬85:35

戰國.晉.璽彙3297

戰國.晉.璽彙3997

戰國.楚.望2.45﹝木+{遷-}﹞

秦.睡虎148

西漢.老子甲後251()

 

 

 

 

而「興」字則不論如何訛變,必然保留「口」或「凡」部件,如:

春戰.晉.侯馬156:24

戰國.齊.陶彙3.885

戰國.齊.陶彙3.888

戰國.晉.璽彙3290

戰國.晉.璽彙3288

戰國.楚.帛乙8.29

戰國.楚.郭唐21

戰國.秦.璽彙1507

秦.杜虎符

 

 

而並非從「角」、「凡」、「口」的其他寫法則大多為「與」字中「牙」形之訛。筆者以為,若依此種規律判斷分類,則郭店簡與上博簡中這一系列混淆的字,則可以得到釐清。

 

《上博三.仲弓》簡七「 ﹝臣+又﹞才」, 字從「與」、從 」(而非從「二口」),筆者以為「 」可能為「予」形,作為重聲符(「與」、「予」古音皆為喻紐魚部)。「與」本意即「共舉」,因此簡文中讀為「舉」,作「舉用(人才)」。《禮記.儒行》:「懷忠信以待舉。」注:「舉,用也。」,即為此用法。《上博二.昔者君老》簡三:「 美廢惡」, 字亦從「與」、從 」,簡文中亦讀為「舉」,「舉美廢惡」即「舉用有美德者,罷黜惡人」。

 

此外《上博三.仲弓》簡八:「夫民安舊而﹝厂@主﹞ 」、簡九:「唯又﹝臣+又﹞才,弗智 也。敢昏 才如之何?」、簡十:「 而所智,……惑﹝化/心﹞ 則民可幼……」,所從皆為「牙」部件,因此這些字皆應隸定為「﹝與/止﹞」,從與、從止﹙可能為有表示行動之意的意符﹚。

 

這幾支簡中,簡八應讀為「夫民安舊而﹝厂@主﹞?」,但由於本篇排序仍有爭議,因此暫時無法確定其義。簡十一:「孔子曰:『 之』……」字體殘缺較嚴重,僅能勉強辨識可能為下部件為「止」,上部件中間殘,缺乏判斷字形最重要的標準。李朝遠先生隸定為「孔子曰:『?之』……」,但因竹簡殘,目前亦無法確定隸定及文義。

 

其餘簡文中,根據文意應可讀為「舉」。簡九可讀為:「唯有賢才,弗知舉也。敢問舉才如之何?」連接簡十:「舉爾所知,……」正好與《論語.子路》: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略同。

但是《郭店簡.窮達以時》簡五有「 而為天子師」之 ,則是從「興」、從 」,應讀為「興」。《郭店簡.窮達以時》簡五述說呂望「行年七十,屠牛於朝歌, 而為天子師,遇周文也。」,「 而為天子師」當讀為「興而為天子師」。「興」有「盛」義,《毛詩.小雅.天保》:「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指呂望由屠牛者之賤到貴為帝王之師,這一種自身地位的快速提升。以文法而言,讀為「興」也比讀為「舉」恰當。因為「舉」是舉用,乃是尊者舉用賢者(或賢者被尊者舉用),用於被動句中﹔而「興」是本身地位的改變,為主動句。由簡文「行年七十,屠牛於朝歌, 而為天子師,遇周文也。」看來,本段的主詞都是呂望,如果讀為「興」則文從字順,本段文字都會很緊密地扣緊在敘述呂望本身的際遇。但是如果讀為「舉」,就要增字去解釋為「行年七十,屠牛於朝歌,(受到文王賞識而被)舉而為天子師,遇周文也。」,整段文字的緊密度也比不上讀為「興」那麼好。因此更令人肯定,將「 」隸定為「興」應該是比較恰當的。此外《郭店.語叢四》簡十六尚有:「?﹙盡﹚之而?﹙疑﹚,必仆鋊鋊其 」,考釋者直接將「 」隸定為「﹝遷-﹞」,未加以註釋[10]。此句文義難懂,但若依字形分析,其上半部有明顯的「凡」形,雖略有訛變,但可能還是應隸定為「興」比較恰當。

 

然後我們再看郭店〈五行〉第二十九簡「又(有)?(德)則邦﹝爪/家﹞(家) 」句,及三十二簡「中心兌(悅)﹝釆/里﹞ 於兄弟,戚也」,這兩字上半都是「與」字的「牙」部件之訛,因此筆者以為當分別隸定為「﹝與/止﹞」、﹝與/足﹞。〈五行〉第二十九簡「又?則邦﹝爪/家﹞ 」應讀為「有德則邦家舉」。三十二簡「中心兌(悅)﹝釆/里﹞ 於兄弟,戚也」當讀為「中心悅旃(之焉)舉於兄弟,戚也」。〈五行〉主要講君子聖人之德﹔聖人若能按部就班實踐智仁義禮,即為「有德」。然後把道德施行推廣於其邦家最親近之兄弟,故曰「以其中與人交,悅也。中心悅之焉,舉於兄弟,戚也。戚而信之,親也﹔親而篤之,愛也。……」

 

「戚」有「親、近」意,《尚書.金縢》:「未可以戚我先王。」《傳》:「戚,近也。」「舉」有「行」義。《周禮.地官.師氏》:「王舉則從。」《注》:「舉猶行也。」因此將 讀為「舉」可謂文從字順。

 

 

此外筆者以為,〈五行〉2932簡內容可與《毛詩.大雅.文王之什.思齊》: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及《孟子.梁惠王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