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 蠱 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蕭漢明 时间:2010-08-12

上博竹書此卦缺九三爻之“小有悔,無大咎”以及六四、六五、上九三爻之爻辭。所缺部分依《周易本義》及上博竹書體例與字例補齊,並用[ ]標明。

 

    元卿。利涉大川,甲晶日, 甲晶日。

初六  父之蠱,又子,攷亡咎。 ,冬吉。

九二  母之蠱,不可貞。

九晶   父之蠱,[少有悔,亡大咎。

六四  裕父之蠱,往見吝。

六五  父之蠱,用譽。

上九  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蠱,馬王堆帛書作箇,上博竹書及通行本均作蠱。自《序卦》釋“蠱者,事也”之後,歷代注多依此義,訓其爲事也、惑也、亂也,牽合以爲說。陝西岐山鳳雛村出土的85甲,刻有數卦一,由八一七六六七(由下至上)組成,將數位轉換成陰陽符號則爲 ,在《周易》爲蠱卦。其卦下文字爲“曰其即魚”,左上角刻有甲骨之編碼號六七七六。徐錫台釋“即魚”爲“既魚”,不確。即,殷虛甲骨作 ,象人跪坐食器前就食之象;既,殷虛甲骨作 ,象人背對食器之形,有飲食已畢之義。85號甲骨之 ,象人橫臥食器前就食之形,有就食者因年老不能跪坐之義。因此, 當釋讀爲即。 爲象形字魚,是就食者所食之物。由85甲“即魚”二字所給出的啓示,蠱卦當與飲食有關。又爻辭多次出現“幹父之蠱”、“幹母之蠱”、“裕父之蠱”之說,當爲後輩奉魚肉之食敬獻尊長之意。再從此卦上下卦之卦體之象看,下巽上艮。《說卦傳》“巽爲木”,“爲繩直”,“爲工”,故可制爲器;艮“爲狗、爲鼠,爲黔喙之屬”,爲可食之蟲。由此可見,蠱之本意爲以器皿盛蟲,而後來的訓義諸如事、惑、亂云云,則皆爲其引申義。

卦辭:“元卿。利涉大川,甲晶日, 甲晶日。”卿,古餉字,通享;又享通亨。上博竹書“亨”均作“卿”。“利涉大川”,謂具有孝敬父母之心的人可以承擔類似涉大川這樣艱難的重任。“甲晶日, 甲晶日”,“”“ ”二字,帛書與通行本均作“先”“後”,當屬古今字。依天干紀日,在甲日之先的三日爲辛、壬、癸,在甲之後的三日爲乙、丙、丁。《彖傳》所謂“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說的只是以天干紀日的周期性反映了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