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治安辅助人员刑事犯罪调查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何蔚 时间:2014-08-22

  二、番禺区治安辅助人员设置管理情况

  目前,番禺区内共有辅警、保安、联防队员约11500人。其中辅警有约3000人,包括正式辅警(约1700人)和见习辅警(约1300人),其中正式辅警由原辅警队伍组成,该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审批设立,其管理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纳入政府租赁岗位序列,并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公安机关签订劳务合同,并拟定严格细致的《辅警管理办法》予以管理;见习辅警是由原公建治安员队伍组成,其管理经费是由市和区按照3:7比例予以保障,未实行“实名制管理”,也不纳入政府租赁岗位序列。
  番禺区内保安员约有3000人,番禺区内有权利自行招聘保安的公司、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共有717家,并有设立一家专门负责保安招聘工作的番禺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的设置需经公安机关备案审查,并交公安机关监督和管理,但该队伍本身和公安机关并无直接权利挂靠关系,也不能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社会治安维护事宜。
  番禺区内有联防队员约5500人,主要分为镇街组建或村居组建2种。其中,镇街组建联防队伍共28支,其管理经费由镇街负责,一般由派出所指导、管理,会协助派出所处理社会治安维护事宜;而者村居组建的联防队伍共233支,其管理经费由村、居委会、小区物管中心、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员聘用随意性大,公安机关不参与管理,联防队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辅警、保安、联防队员刑事犯罪反映出社会管理漏洞

  (一)人员流动性大,缺乏有效管理
  除正式辅警队伍是“实名制管理”外,见习辅警、联防队员、保安队伍流动性大,管理随意性也很大,人员素质普遍参差不齐,导致联防队员和保安队伍人员素质较低。这2支队伍人数高达8500人之多,且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治安维护职能,却成为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缺乏法律保障,执行公务难
  当此类人员单独外出执法时,一旦受到被执法人的暴力反抗,却因不具备公职人员身份,无法获得法律救助,执行公务难度较大。
  (三)辅警工作权限不够明晰,超范围执法情况突出
  按照规定,辅警的工作权限只为协助民警从事辅助性工作,辅警人员既没有办案资格,也没有执法权。但在办案过程中,部分辅警人员超出工作权限范围,存在一手包办案件处理工作和以办案民警名义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等情况,严重超出辅警应有的工作权限。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结合身边人犯罪案例和公安部有关禁令,组织辅警、保安、联防队伍开展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辅警工作制度,规范岗位权责
  规范岗位职责,明晰民警和辅警等不同身份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权和责任。严格执行由有资格的民警经办案件、辅警协助办案的规定和双人案件负责制,决不能允许一人负责办案,更不允许辅警承担办案工作。要完善案件保密守则,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明确要求对未宣布处理结果前决不能对外泄露案情和处理意见,对违反保密守则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发挥基层力量,建立保安、联防队员网格化管理机制
  联合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将保安、联防队员按区域划分为网格,以基层组织为点,从上到下联合为线,以健全工作机制、设置管理办法、加强人员梳理、强化教育培训等为手段,由公安机关、派出所监督、指导,基层组织负责管理,将保安、联防队员等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连成片,形成合力。
  (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体化、专业化管理机制
  辅警、保安、联防队员应统一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通过规范人员准入门槛,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人员信息资料,明确工作职责范围、设立人员晋升模式等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实现一体化、专业化管理,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基层治安维护工作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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