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扬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为检之要,以民为本。群众工作既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也是检察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动力源泉;群众工作既是群众路线在检察工作中的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如何做好检察群众工作意义重大。本文拟从做好群众工作的意义、客观形势及工作举措三个方面探讨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论文关键词 人民检察 群众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社会法律关系不断涌现。固有的、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以“守夜人”为主要职能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在此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势在必行。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主体之一,自然也面临着如何加强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难题。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其中,也不乏通过加强群众工作推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先例。但是,要让检察群众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实现科学发展、永续发展,我们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深认识、加大力度、加快建设。

  一、践行宗旨,认清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群众工作,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宗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1.加强群众工作是由检察机关自身性质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2、加强群众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新时期以官民矛盾为代表的社会矛盾凸显,群众之间的各种民事、刑事纠纷也是屡见不鲜。而化解社会纠纷、满足群众需求正是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些困难和挑战,将群众工作当作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做好做实,这样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
  3.加强群众工作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少数检察干警存在着群众意识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的问题:有的不能做到文明执法,执法态度恶劣;有的就案办案,对案件一查了之,忽视案后回访工作;有的对求助群众漠不关心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刻地认识我们的检察工作并从中受益,从而提高我们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可以说,通过群众工作,检察机关既可以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也可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又可以密切检民关系,既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又能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因此,做好群众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意义重大。

  二、把握形势,客观和正确分析当下群众工作

  做好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是基本前提。当前,我们已踏入“十二五”规划的历史新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这些为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但是,在看到有利形势和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时期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1.检察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步,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检察机关自身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而且要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就对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与职业操守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
  2.应对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的能力面临考验。随着“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通过司法途径保护个人财产权、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需求必将进一步增强,这就对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对案件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3.社会信息化给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带来的挑战。在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我们的检察工作变得更加透明,网民可以通过网络监督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网民沟通,网络舆情由此成为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社会舆论之一。而如何合理引导和应对网络舆情,如何有效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服务,自然也成为了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的全新课题。

  三、多措并举,探索做好检察群众工作的新路径

  如今,各地检察机关在拓展群众工作平台上已初见成效,“群众工作中心”、“检察联络室”、“群众工作站”等称谓已逐渐深入人心。但要让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真正发挥实效,并形成一种长期机制,笔者认为还需要在拓展广度、延伸深度和增强力度上下功夫:
  1.延伸平台,优化职能,拓展群众工作的广度。检察机关可在辖区范围内选择群众司法诉求相对较多的村居、社区,设立新的群众工作平台,配置群众工作流动服务车,进一步拓展工作平台,细化服务举措,优化工作模式,构建“广覆盖、零拒绝、全方位”的立体化检察服务。
  (1)优化模式。加强服务群众的装备和力量,配备服务群众流动专用车辆和专职检察人员,积极探索服务群众工作的新模式。一是优化工作人员的结构。可探索建立“退二线检察官+年轻干警”的群众工作队伍,采用“固定值守+巡回服务”的方式。二是规范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开展流动巡回与驻点值守相结合的模式,统一制定群众工作值守人员的工作职责、群众工作平台的日常工作制度、开展群众工作的服务流程等。三是合理布局站点的地理位置。检察机关应合理布局服务群众的地理位置,统筹区域发展,按需分配群众工作平台,进一步将群众工作向边缘村居、社区、街道延伸,全方位开展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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