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贯彻《劳动合同法》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詹娟  时间:2014-08-21
   中国人口太多.人口峰值年份可能会达到亿,就业压力很大。要实现充分就业,降低失业率。政府从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来讲,不宜再搞“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恰恰相反,政府应引导和要求企业积极为员工安排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减轻就业压力。前些年,不少企业大批量地搞“内部退养”,表面看在岗人数减少了,但绩效是否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是否真的降低了,在认真地盘点、核算之后,可能未必如此。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岗动薪动,人尽其才,比简单地“内退”效果要更好一些。 
    四、要关注员工的发展 
    人活在世界上,因为有一个美好的预期,有一个希望在追求,他才会活得有劲。如果预期不好,看不到希望,他的心就死了。他一定活得没劲,甚至活不下去。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是活在一种希望中。企业吸引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重视员工的发展问题。对于一个优秀的员工来说,提供相应的劳动报酬仅仅是一个方面,员工还关心自己的职业未来和职业发展机会。要创造一个让员工充分施展才干的环境,让他有利、有位、有为,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员工自身价值得以实现。因此,企业还应为员工提供发展条件和机会,对岗位实行分类管理,为员工设计发展通道,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和不同需要,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员工翅膀硬了,飞得高了,推动企业行进的发动机的功率就更加强劲了,这是双赢。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们不要过于简单地把一纸劳动合同看成是一个冷冰冰的东西,要给它温度,要让它鲜活起来。让员工感到来自企业对他的尊重、关注和期待,这也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和谐良好风清气正的人际关系,互相提携、支持、谅解,适度的竞争,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熏陶出来的员工,才是现代企业所需要的。我们的企业领导者不仅要和员工签好规范的劳动合同,还应该努力做好这一更深层次的工作。 
    五、要调整好“国企情结”.积极应对新的劳动关系 
    长期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员工,都有一个深厚的“国企情结”。他们有一种归属感,有一种安全感。这种稳定的心态,在长时间内保持了国企劳动关系的稳定,支撑了国企的发展。对此,应予积极评价。但在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意识淡漠,纪律松弛,工作懈怠,这种弊端也是人所共见。现在,国有企业正在向公司制企业转型,更多的员工将在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工作,对于年龄大些的国企老员工一定要调整好“国企情结”。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格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实陈述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必须遵守约定的服务期限,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竞业限制期内负有保密义务。这些我们必须了然于心,严格遵守。这是职场通则,这关乎职业操守,不能马虎。《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39条还规定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个条件,对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老职工也同样适用。无固定期限,不是终身合同,也不是铁饭碗。对此,老员工千万不能误读。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旨在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市场竞争机制就是要淘汰违法企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特点,《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这部重要法律,认真践行这部重要法律,共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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