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困惑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少仿 涂丽云 时间:2014-08-21
   (五)内外环境的不良
    1.内部环境的不良。内部环境的不良是指司法鉴定人员所处的行业内部存在一些不良风气、不当行规。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少数鉴定人员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不愿做认真分析和艰苦研究。有时为了节约成本,不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在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凭主观臆断来推测鉴定结果;其次,有些鉴定人员在作完鉴定结论后,经认真自查,发现原结论有误,但顾及到面子、名誉或受领导行政干预,不愿更改原错误鉴定结论。再次,少数鉴定人员缺乏严于律已的工作作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未能按鉴定机构的布署开展鉴定工作,甚至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牟取个人私利。这些不良风气和不当行规对司法鉴定人员的思想造成相当冲击,严重影响职业道德规范的正常运作。
    2.外部环境的不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使人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极大变化,一些新的道德观如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等正在迅速萌生。但是历史传统积淀下来的一些道德观念和世俗传统如平均主义、排斥竞争、因循守相、安于现状等总在阻挠新的道德观念。同时,市场经济的运行也给少J门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带来的巨大冲击和负面影响,引起社会上出现一系列‘道德失范,现象,如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身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司法鉴定人员无疑会受到各种诱惑和考验,如果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抵抗外部不良环境的侵蚀,就可能产生道德失范行为。

  三、解决困惑的策略性建议
    依笔者愚见,建议作如下尝试,以解决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所面临的困惑。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准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界和实务界人士应提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水准,剔除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清醒地认识到职业道德规范的导向作用,理顶以德治鉴与以法治鉴、道德约束与行政监管、道德规范与技术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要认清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别,在强调以法治鉴、严格行政监管和强化技术规范的同时,还要重视以德治鉴、严格道德约束和强化道德规范。
    (二)健全职业道德规范
    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制订和颁布统一的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鉴定人员在鉴定活动中有明确的道德规范可依。我国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可由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职业道德的评价方式等组成,其组织结构要具有系统性、逻辑性和层次性,其具体内容要具备科学性、务实性和全面性,以求在实践应用中能发挥最大效能。
    (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涉及面非常广,既有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相关的制度和程序方面的改革,也有鉴定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为目标、以保障诉讼公正为目的、以鉴定机构中立为基本特征的长期、艰巨、排除各种困难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决定》的精神,严格贯彻《决定》的规定,努力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及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切实按照立法原意制订相应的落实措施,全面消除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制肘因素,大力推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注重实践操作过程
    健全的法律管理体制和完善的道德规范体系如果不能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都只是海市屋楼、镜花水月。我们必须注重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实践操作过程,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切实保障鉴定人员鉴定活动的完全中立,从而避免或减少职业道德失误或执业行为不当的现象发生,使司法鉴定更符合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一般追求,真正为诉讼公正服务。
    (五)优化内外执业环境
    首先,优化内部执业环境。一方面,要把好人门关,在审查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条件时,申请者不仅需达到相关职称要求、工作经历要求、身体素质要求,更要达到思想素质要求,对于思想不正、品行不良者,一定要坚决拒之门外。另一方面,要加大道德教育力度,对正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员,应强化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在相关的培训与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内容,精选职业道德案例,树立优秀典型,培养良好的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内部环境。
    其次,优化外部执业环境。一方面,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发挥以大众传播为主体的社会舆论的作用,呼吁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司法鉴定人员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外来干扰而独立发表鉴定意见,努力改善司法鉴定职业道德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加强职业道德监管,坚持以主管部门监管为主、鉴定机构内部监管为辅的方针,各级司法鉴定人协会应设立职业道德监管专门机构。同时,建立职业道德自我纠错机制和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司法鉴定人员不道德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四、结语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最具科学性的证据,并不等于其具有不可质疑性,事实上,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平因为一些频频曝光的案件而累累受到公众的质疑与关注。司法鉴定行业如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如何以优良的道德风貌和良好的道德形象展示行业特征,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而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法制建设外,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司法鉴定职业理想和现实条件,实现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健全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司法鉴定体制,使司法鉴定有效地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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