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诊所式法律教育与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喆 时间:2014-08-21
  3.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强调从学理上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这种方式为学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如果只停留在理论上,就会出现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也需要很长时间去适应社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具体情境的设定,为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让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各类角色,培养了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助于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逐步法制化,社会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需要法学专业学生掌握例如房地产、会计、金融、税务、公司兼并与转制等相关专业知识,而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正是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特色。诊所式法律教育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角色,学会怎样接待当事人、怎样梳理案件思路、怎样查找相关法律与法规、怎样应用法律与诉讼技巧,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开设财经知识背景的法律诊所,如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等,由专业的教师加以辅导,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好地了解相关业务。 
   
  四、财经院校法学专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 
   
  诊所法学教育引入中国已近10年,开展诊所式教育的院校一直在借鉴美国、印度、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中国的法学院缺乏美国诊所特殊的司法、教育、文化和政治背景,大多数院校法律诊所存在资金来源、师资力量、外部协调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并不是所有院校的法律诊所都是成功的。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正确定位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成功的实践教学模式,不能孤立于传统的法学教育,也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教学,诊所教育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诊所课程只有融入法学院的全部课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2007年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开始把诊所式教学方法引入法律教学实践的实验。法律诊所课程由具有实务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与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主要培养学生的案件策划能力、诉讼策略、会见当事人的技巧、谈判与调解的技巧。通过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有所上升,该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课程改革的一个新的尝试和亮点。 
   
  1.吉林财经大学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具体做法 
  (1)法律诊所类型的选择。在具体分析财经类院校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师资状况,开设民事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其中,民事法律诊所和刑事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由法学院教师担任,而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则专门聘请金融专业、会计专业和税务专业专任教师指导。(2)法律诊所课程设计。法律诊所课程为法学专业必修课,在大学本科三年级第二学期开设。开设时,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不同类型的诊所(对人数过多或过少的诊所要按照师资力量进行适当调剂)。法律诊所课程由两部分组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在课堂教学时间安排上,课堂教学时间为9周,每周一次课(4学时),共36学时;在教学内容上,以学习律师实务和执业技巧、方法为主要内容;在教学方法上,采取互动式教学方法,以角色扮演、实案练习、讨论交流、模拟情景及课后作业等训练方式,切实进行实务能力的训练;在成绩考核上,除平时课堂讨论发言、文书写作、角色演绎等表现及作业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外,期末每位学生都要写出“诊所式法律教育学习总结报告”,由教师作出考核、评价,结合平时成绩,最后评出该课程的课堂学习成绩。(3)法律诊所日常管理。法律诊所日常管理包括很多方面,我校比较重视两个方面:案件的管理和诊所设施的管理。一方面,我们制定了法律诊所规章制度,对于诊所受案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学生对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的案件制作完整的办案记录(包括接谈记录、办案过程记录、结案记录),并且要及时对案件进行归档,以备日后使用与查考;另一方面,对诊所设施也进行严格管理。法律诊所设在教学楼内,学校配备了专门房间(接待室和资料室)和器材(电脑、录音笔、录像机等),由于进行法律咨询的学生轮换频繁,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诊所设备由专人管理并进行备案。 
   
  2.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体会 
  总结吉林财经大学前两期诊所式法律教育开展情况,笔者认为,要想更好地发挥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应当注意以下方面:第一,诊所教师要有很高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有很强的主动性和奉献精神。与传统教学“一个老师教一个班”不同,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在极低的师生比例基础上实施“一对一”的直接指导。相比“灌输一接纳”式的课堂传授,“监督一操作”式的诊所教学则要求教师投人更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教师在诊所课程教学上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第二,加强诊所教育的适应性。教师首先自身要有办案的经历、法律职业素质的成长历程,并不断进修理论和实践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灵活地把握学生学习与成长中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抓住学生设问中所反映出的理论、经验、态度或价值取向上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超出设问本身的回应、指导与教育。只有实现了教育的适应性,也才能与学生达到情感与体验的共鸣。第三,诊所应当拓宽门路争取资金支持。诊所法律课程较其他法学课程开设付出的成本都大,学院必须多方面地支持并有一定的投入。除继续争取学校和福特基金会的支持外,还可以考虑与校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横向合作获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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