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官荒”现象看我国初任法官遴选制度改革的困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房广亮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本文针对当前越演越烈的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进行分析,在客观评价中国初选法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基础上,指出法官荒正是由于遴选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并进一步明确除薪金制度改革滞缓外,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缺失才是法官荒出现的根本原因。

  论文关键词 法官荒 初选法官遴选制度 法官职业荣誉感

  当前部分法官选择改变职业,跳槽到高收入低风险的职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各类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当前基层法官荒的表现有以下五个方面:法官编制不能满足增长的审判量的需要,尤以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最为严重;西部法官职业无人问津;现有法官队伍人才严重流失;提高选拔门槛使很多愿意从事法官工作的人被拒之门外;法官退休年龄过低,使得法官荒更是雪上加霜。其实法官荒问题刚出现的那几年,媒体、学者就开始关注,但绝大部分把原因归结为收入的不平衡,导致孔雀东南飞,而如今,再看法官荒,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人们不得不认识到,当前问题已经不是人们愿意不愿意在西部当法官的问题,而是有不少人开始不愿意当法官了。

  一、司考“热”难以缓解法官“荒”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最终没有选择以法官作为自己的职业,而另谋高就,笔者认为,是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越来越多的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都不愿意做法官;另一方面较少的热爱法官职业的人被迫当不成法官。对于被迫当不成法官的现象,我们应该反思,是否目前这种“逢进必考”的初任法官遴选制度有着不合理的地方,比如通过司法考试后还要进行公务员考试才能取得法官的资格;而对于没有人愿意当法官的问题,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改革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法官薪金制度改革严重滞缓、法官荣誉感的缺失等,因为只有改正了前进中的问题,法官荒才会得到根治。

  二、降低门槛的做法不可取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应该被肯定。通过司法考试制度,严把法官质量关的做法是正确的、是有利于我国法官队伍长久发展的。的确,客观的讲,相对于基础法院对法官的需求来说,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都很少,西部法院尤其突出。基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法院系统特别是西部法院要求降低司法考试难度、降低司法考试通过分数线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笔者认为降低门槛的做法要不得。首先降低门槛的做法和司法考试提高审判工作者专业化、统一化的功效背道而驰,会人为的造成日后西部法官素质落后于东部法官素质的局面,不利于审判标准的统一。其次,别说目前法官荒是个全国的普遍现象,就是单单就西部而言,真的降低了初任法官的入取门槛,恐怕也不会改变法官职业无人问津的局面。实际上,自2002年开始,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已达成协议,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全国贫困县实行降低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至今十年时间过去了,降低分数线的效果并不好,还有可能给一些人钻了空子:那些靠降分通过考试的人大多并非当地人,一旦获取资格可能就远走高飞了。苏力教授在《法官遴选制度考察》一文中已经表达了这种担忧:“他们还留在法院仅仅是因为差几分没有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可以预期,只要通过了统一司法考试,就这些人当中仍然可能至少有部分人会辞去法官职务去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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