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完善四项机制构建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城洲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涉检信访工作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本文指出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说理答复、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四项机制能构建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论文关键词 涉检信访 风险评估 公开听证 检调对接

  涉检信访工作的实效,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处理涉检信访的过程是检察机关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百姓疾苦的过程,因此,涉检信访工作应注重防患于未然,将矛盾化解于基层。近年来,广大检察机关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民权为着力点,不断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延伸检察触角,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全力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成功化解集体访4件,无一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越级上访和过激上访,真正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这得益于我院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说理答复、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四项机制构建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实践证明,这四项机制在涉检信访工作中能实现倾心听民声、倾情解民忧、倾力化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首先要对办案中可能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研判和掌握,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各种不稳定风险。基层检察机关针对近年来涉检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的态势,应研究制订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度,在对刑事案件或诉讼监督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按照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对可能引发当事人涉检信访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类型。基层检察机关应当明确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五类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意见严重分歧的案件。
  2.落实风险评估预警的责任主体。一是成立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包案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了院领导包案、部门具体抓、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应分别负责不同风险等级的涉检信访案件,控申部门负责对所有风险评估案件进行评查,并协助办案部门做好稳控息诉工作,办案部门要及时向控申科反馈所办案件涉检风险态势,做到依法办案、化解矛盾、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三是规定各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作为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认真开展风险评估,积极化解可能存在矛盾。对因不负责任,办理不当,引起重复信访、越级上访、久诉不息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制定风险评估预警的应急预案。重点评估当事人可能信访的级别、信访类别以及化解难度等,分析当事人及家属对拟作决定的态度和情绪、社会舆论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的反应、案件的下一诉讼环节能否顺利进行等因素,对相关案件根据风险系数划分轻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等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有的放矢,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开展扎实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发生重大涉检信访问题的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做到逐一排查、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逐人落实稳控措施,有效防止过激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