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俊杰 时间:2014-09-22

  三、刑事检察工作把握“四个注重”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一是要注重审查证据,保证办案质量,把案子办成“铁案”。强化对证据的审查把关,实现从传统的证据证据标准到“两个证据规定”证明标准的转变,建立“过滤——纠错——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案件批得准、诉得出、判得下。二是要加大监督纠正违法的工作力度,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形式,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保障律师调查取证、阅卷、会见等权利,实现从“重实体轻程序”到“实体程序并重”的转变。三是要注重源头治理,积极向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以及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延伸职能,实现从“重打击轻保护”到“恢复性司法”的转变。四是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积极开展量刑建议、检察建议工作,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实现从“注重监督”到“监督与促进内部纠错相结合”的转变,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四、检察宣传工作要适应“全媒体”时代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在“全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必须认识到新的形势对于检察宣传工作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充分发挥两类媒体的积极作用,同时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形成依靠传统主流媒体引领舆论,运用新兴媒体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检察工作成果、队伍建设情况的新型检察宣传工作模式。
  检察宣传工作的转型升级必须着重强化检察宣传能力建设。在办案的同时,高度关注重大舆情以及对此进行评估,确保执法办案的“三个效果”:一是建立舆情动态跟踪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媒体、网络对涉检涉法工作的报道和评论,分析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导向,据以明确检察信息通报的重点和切入点,提高反应能力。二是创新与媒体互动协作制度。积极探索加强与媒体合作的方式和途径,综合利用“全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报道。如借助“正义网”等主流媒体网站平台,创新“网上在线交流”形式,就工作情况与网友进行深入交流,即时回应网友提问。三是建立公开通报评估制度。评估新闻通报的覆盖面,评估新闻通报的效果是否满足群众对“阳光检务”的需求,以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队伍建设要抓好加强学习培训

  为提高检察人员促进“转型升级”的能力和素质,检察机关要围绕执法办案“转型升级”,开展一系列教育、培训和讨论活动:一要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检委会学习研讨制度,每次学习均落实“一个专题、一次讲座、一次参观、一次研讨、一项成果”的“五个一”制度。二要在全体检察干警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学习培训。如举办贯彻执行“两个证据规定”、律师法、国家赔偿法、新刑事诉讼法等专题培训班。三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周课堂”、“月讲座”、“检察论坛”等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学习、培训和讨论,增强了全体检察干警转变执法理念的紧迫感,提高了推进执法办案“转型升级”的能力素质。

  六、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推进执法办案“转型升级”,不仅要求检察干警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方法,同时还需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等配套工程,以科技手段助推执法办案“转型升级”。检察机关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和推进力度,如建设体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和人性化“四化”要求的检务大厅;设立集案件流转、管理、监督于一体的案件管理中心;建成实现了上下级检察院数据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的检察数据中心;建设集讯(询)问、侦查指挥、实时监控于一体的办案工作区;积极推进侦查情报中心建设,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信息支持等等。

  七、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供作风纪律保证

  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执法办案“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如建立查办职务犯罪讯问和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及检务督察部门同步监督制度;完善涉案款物冻结、扣押和处理机制,防止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开展“无违法违纪”和“依法办案零投诉”评选活动;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对公车、人员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作风纪律教育等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深化检务公开,经常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实现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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