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俊杰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同时,自身需要转变执法理念促进转型升级。检察机关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要注意在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刑事检察工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升工作成效。

  论文关键词 执法理念 转型升级 职务犯罪 刑事检察

  当前,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同时,自身的发展随着打击违法犯罪任务的加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挑战等方面的问题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为了保持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平稳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检察机关亟需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工作全面“转型升级”。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内涵十分丰富,“转型”和“升级”是两个既相互独立,又密不可分的概念。从总体上来说,所谓的“转型”是指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执法理念、队伍素质等方面从原来的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升级”是指层次、级别的提升,要求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更高层次、更高要求上得到提升。“转型”和“升级”是相统一的,“转型”是“升级”的手段和方法,“升级”是“转型”的目标和结果,二者统一于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长远发展。

  一、查办职务犯罪注重“五个提升”

  查办职务犯罪不仅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是其根本职责之一,是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重要标识”。当前,传统的打击职务犯罪方式和效果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要注重“五个提升”:
  一是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要求检察人员强化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在办案中不但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案件质量,从一开始立案就要把好质量关,确保查办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经受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从“一效”到“多效”的提升。办案工作不能只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要求检察人员应当从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有利于保障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实现“三效合一”。
  三是从“供述”到“全面证据”的提升。传统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式比较注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随着职务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的提高,口供易变,这要求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改变以往注重口供的理念,从原有“由供到证”侦查模式转到“由证到供”、“供证结合”上来,增强获取其他证据的能力,依法全面收集和固定外围证据。
  四是从“传统办案”到“技能化办案”的提升。这要求检察机关改变传统侦查模式,擅长使用侦查技能和侦查谋略突破案件,全面掌握高科技侦查设备的使用方法,把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侦查办案中,运用高科技侦查设备提高案件侦破率。
  五是从“粗放”到“集约”的提升。要求检察机关从传统的各自为阵、单兵作战的粗放型办案模式向“集约型”方式转变,强化侦查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侦查资源,有能力整体突破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二、预防职务犯罪注重创新“三个机制”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传统的预防工作方法有签订预防协议、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召开案件剖析会、发出检察建议、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行预防宣传和廉政法制教育等,但在新形势下,预防工作要突出成效,还要创新以下机制:
  1.实现廉政防控常态化。通过设置廉政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组织共建单位职工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听取劳教人员的现身说法等形式帮助共建单位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廉政防控常态化。
  2.开展好“三个一”工作。对所有案件都开展“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深入案发单位查找发案原因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案发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总结办案经验,开展法制教育。
  3.建立全方位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廉政教育警示基地,组织本地区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参观学习。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岗前培训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岗位教育培训计划。三是建立以廉政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检察约谈制度,有效实现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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