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侵犯知产权罪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雯婷 时间:2014-10-06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知识产权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义,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浅议,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成因,并提出我国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对策,为了共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必须不断完善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立法。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 产权罪 商业秘密
  一、知识产权和侵犯知识产权罪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刀}权利。然而狭义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侵犯知识产权罪,在我国刑法学界当中的观点众多,基于我国的法律现状,从其社会的危害性、违法性和对行政立法的从属性角度综合得出,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犯罪行为人违反相关规定,基于盈利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如剽窃等),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故意或过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中可能会有行为主体的严重过失发生)超出合理使用范畴,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稳定的运作的行为。
  二、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成因
  侵犯知以产权罪的成因主要有社会原因、法制不健全和主观上的原因造成。
  (一)社会原因
  1.社会经济原因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深层原因。首先,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令很多不法之徒抵挡不住巨大利润的驱使,不惜假冒专利、窃取他人著作权、盗用别人的商业秘密,去侵犯他人拥有的合法知识产权、去夺取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加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让知识信息的传播不断扩大,进而跨国性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有所增加。
  2.社会政治原因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要原因。我国政治权利划分并不协调导致知识产权管理十分乏力,行政执法的力度也十分不足。行政权力行使的时候监督制度不完善,造成了行政执法权的滥用。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处理中,容易出现大量暗箱操作的现象,让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缺乏效率。

  3.社会文化原因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背景。当今我国的社会文化分为比较浓厚,可是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十分淡薄。特别是在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更加薄弱。还有我国的网络发达,可是网络中的知识产权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还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一个扩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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