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加强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付春仙 时间:2013-02-17

    摘要: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使众多行政事业单位成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但是由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经验,导致在财务管理中出现一些问题,如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日渐增多,如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争项目”、轻“建项目”
  一些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申报项目时,受“跑步(部)前(钱)进”潜规则影响,抱着“不要白不要”的态度,只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不注重调查研究和项目论证,设计方案不切实际、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编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使得实际情况与计划脱离,出现 “三超”现象,即超投资、超概算、超标准。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二)建设资金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不熟悉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了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三)工程结算出现高估冒算
  在基建工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高估冒算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有: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
  (四)基建报表虚报和少报基建投资完成额
  为了不影响下年度国家拨款,同时也便于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部分单位在年终财务决算时往往根据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投资的差额作一些账务调整。如将其超额完成的部分暂挂在“其他应收款”或“应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调回;或将未完成投资额的差额部分以虚假附件或根本无附件虚报投资完成额,挂“建安工程投资”和“应付工程款”等科目。
  (五)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及时
  有的基建项目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超过3个月后,仍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也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后,由于未办理验收手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在基建投资中列支,虚列了基本建设支出。有的项目虽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甚至交付使用,但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及其他费用都在基建投资中列支。这样不仅扩大了基本建设支出,而且影响了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量。
  二、加强管理的措施
  针对基本建设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重点从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内部控制、竣工决算等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基建财务核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一个单体工程就涉及土建、设备、供水、供电、门窗工程、装饰工程等十几项分项工程核算,有些还涉及到拆迁费、赔偿费等明细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比,基建工程核算连续性强、时间跨度大。因此,基建财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了解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工程知识,还应当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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