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税收政策对FDI区位决策的影响:一个国外文献述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26

  三、东道国不同税收政策工具的激励效果
  实践中,各国用于影响FDI的税收政策工具五花八门,常用工具包括减少公司税、免税期、加速折旧、投资补贴、进口税减免、免税等。传统研究主要考察与公司收入税相关的政策工具,比如税收优惠期、税收补贴等,但这类政策工具对非赢利企业来说没有任何帮助。关税和本地间接税减免(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部门)在许多国家一直存在,但使用时会受到国际或双边贸易协议约束。因此,已有研究多数是对公司税及税收体制效应的分析。
  (一)普遍性地降低公司税率
  高税率国家和地区降低公司税率的余地较大,比如香港、黎巴嫩和毛里求斯等。降低所有企业的公司税率可使投资者保持更大利润,其本身就是一种激励。由于税率较低,投资者没有必要逃税,政府也就能保持一定的税收收入。同时也大大简化了税收体制,减少征税成本。这对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信号,即该国政府倾向于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控最优投资水平,从而避免了政府非正当行为的干扰。因此,外国投资者会偏好于公司税较低的国家,尤其是那些公司税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然而,普遍性的低税率政策也有一定局限性,可能削弱该国的税收中性体制。尽管普遍性地降低税率简化了税收体制,有利于进一步吸引FDI,从长远来看还可以提高税基以补偿初始的税收损失,但在经济转型期,突然普遍性地降低公司税率可能减少东道国的税收收入。
  (二)选择性的税收激励政策
  选择性的税收激励政策可以降低减税初期导致的东道国财政收入损失,并有助于激励特定产业的投资,政府也可以有更多自由决定权。选择性的税收激励政策一般通过免税期、临时性的税收折扣、投资津贴等形式间接地降低公司税率,往往被新兴市场国家采用。免税期的最大好处在于,一旦公司开始盈利就可以获得免税带来的更大利益,其对于自然资源部门或者其他会产生租金的部门、市场导向型企业、短期投资者(如贸易部门),尤其是流动性较大的投资有一定刺激作用,但对已有企业追加投资,以及需要长期资本投入的投资者不利,同时还可能产生一些虚假投资现象。此外,上述税收激励政策还可能随着纳税人逃避税技术的不断成熟而严重侵蚀税基。比如,投资者通过各种逃税手段把大量利润转移到符合税收免税期的企业,就可能导致东道国税收收入的损失。一些企业也可能在免税期结束时迅速撤离或注销,或者重新组建新企业以继续享受免税期待遇。许多工业化国家允许外资企业通过加速折旧、税收津贴或课税扣除等方式抵销其投资支出,以尽快收回投资。投资税收津贴具有明显的优点,可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长远投资规划。由于能准确地对目标投资活动实施鼓励,投资税收津贴不仅能减少东道国的税收损失,而且能够鼓励企业再投资。如果投资税收津贴是可补偿的,东道国政府和外国企业将共同承担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同样,投资税收津贴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或缺点。如果投资税收津贴是不可返还的,已有企业可以获得所有的津贴,而新建企业只有达到一定的收入门槛才能享受税收津贴,那些投资周期较长项目可能比那些获利较快项目享受的税收津贴要少。当通货膨胀严重的时候,税收津贴会加剧税收体制对FDI企业行为的非均衡影响。高通货膨胀率国家的外国企业通过借贷融资将会受益更多,因为投资支出的税收扣除会更加实惠,这一点与免税期和低公司税率政策恰好相反。
  (三)公司税收体制的综合效应
  通常而言,东道国的公司税收体制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不仅涉及各种具体的税收政策工具,而且还包括征税体制等方面的内容。最近,Simmons把东道国税收体制分解为13类变量,其中直接与税收负担水平相关的有6个,包括税率、税基、预提税率、双重税减免及其水平、特殊税收激励等,另有4个与税收管理相关的变量(包括税收征缴、反避税法律、争端解决和遵守成本)和3个与税收制度优劣相关的变量(包括税收体制的透明度、稳定性、可预见性),各变量被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加权计算出税收激励指数,以此反应东道国的税收总体水平。研究结果发现,税收激励指数与FDI之间有显着的正相关关系。
  四、国际税收竞争和协调
  东道国的税收激励政策会影响跨国公司在区域性市场(比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等)中的投资区位决策。Devereux和Griffith的研究发现,平均有效税率对美国企业在欧盟具体国家的投资区位决策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并不影响美国企业选择是否到欧盟投资。该发现验证了Forsyth的观点,即一旦区位决策被局限于少数某个地区或国家时,税收激励政策就可能扮演决定性的作用。因为,除税收激励政策之外,这些地区或国家的其他区位因素大致是相似的。由此,税收竞争就成为可能。

        (一)国际税收竞争
  既然税收激励政策对区域性市场的FDI区位决策会有重要的影响,区域内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将不可避免,并可能出现“竞争到底线”的问题。最大的担忧还在于各国互相攀比,不断开展税收竞赛,并导致“囚徒困境”的结局,这是一种以牺牲东道国福利为代价而使外国企业获益的零和博弈。Haaparanta的研究表明,如果东道国的主要动机是创造就业或者获取研发型投资,那么这些国家将致力于通过税收竞争来吸引FDI。Hauffer和Wooton L18j认为,税收竞争与东道国市场规模大小也有关系。理论上,国内市场较大的东道国更倾向于税收竞争,因为这些国家可以从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中受益。根据新经济地理学文献,由于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的存在,“竞争到底线”现象将会非常普遍。富有吸引力的国家可能会利用它们的区位优势来保持较高的税收租金(源于集聚经济,而不是资本的利润),并且不会导致FDI流出。即便起初实施了较大的激励政策,随后再提高税率,也不会丧失吸引力。Mooij de和Ederveen认为,税 收差异对于FDI的区位决策确实重要,但不一定会导致竞争到底线,因为市场潜力和公共投资也很重要。Simmons最近考察了税率和税收收入之间关系,并对国际税收竞争的存在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尽管从全球来看,总的趋势是各国法定税率和有效公司税率在持续下降,并逐步收敛,甚至为零,比如,欧盟近来的税制改革的趋势仍是降低公司税税率,部分北欧国家公司税率近乎为零,但近年来,OECD国家不断增加的税收收入或负担却不能完全证实存在税收竞争。可能的解释是,国家间的公司税收差距仍然很大,或是税收负担由资本所有者转向了一些流动性稍差的要素所有者,比如劳动力。总体看来,是否存在税收竞争还依赖于其他诸多因素,比如政府之间是合作还是非合作竞争?跨国公司面临的是竞争性市场还是非竞争性市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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