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现阶段金融改革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4-05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启示 
    (一)正确运用金融产品创新 
    在如今竞争愈发激烈的金融市场中,为了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但是,如果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不加以研究,对产品的使用不加以控制,就会带来风险。对于我国来说,金融创新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西方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内在机制和运行规律可能并不完全适应于我国的国情,还需要我们自己加以探索并加以改进,因此,这意味着首先需要坚决打好创新基础,以优质资产作为衍生产品的标的推出新产品,而不良资产只能作为补充,从源头控制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也不能追求过于复杂的金融技术,而是应该首先学习和推出各种债权和股权类的基础产品。当然,在此期间,监管层的责任也是巨大的,现有的监管手段,如反映资本充足性的资产负债比率、预测贷款组合潜在损失的措施、基于日常风险值计算的交易帐户风险管理措施等已不再完全适用于衍生产品与日俱增的金融市场,监管层不仅要紧跟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还要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鼓励与支持创新,而不是一出问题就采取遏制、废止的方式。 
    (二)保持宏观经济基础的稳定 
    近年来,由于中国的国际收支结构一直保持双顺差,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中国汇率制度在趋向浮动利率制度转变时,人民币也在逐步升值,要不失时机的减轻人民币升值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如果当前中国政府侧重于采用人民币升值来解决人民币升值压力、解决贸易顺差过大问题,一旦人民币实现了大幅升值,并且得不到经济基本面的支持,那么国际资本就会大量流出,人民币汇率走势就会出现逆转,就可能会发生金融危机。因此需要从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着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总体运行良好,但经济在局部地区过热、行业的经济泡沫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应该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条件。除此以外,中国有关政策的完备和有效性、经济主体的行为合法性以及腐败与官僚问题等,对于金融改革过程中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也有重要影响,要消除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把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1.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市场经济也是一种信用经济,离开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住房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银行能够准确判断客户的信用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提高违约成本,增强贷款者的信用意识,减少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防止危机的出现。 
    2.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并重 
    银行内部控制是抵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银行需要在风险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的理性选择,提高识别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应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数据库以利于相对准确的行情预测和分析,为内部控制提供信息支持;健全同业自律机制,加强同业公会在行业保护、行业协调与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中的作用,维护同业竞争秩序,保护同业成员利益;加强银行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保证审慎经营原则。外部监管同样十分重要,正是美国政府对贷款机构滥发抵押贷款等行为监管不力,才为次贷危机埋下了隐患。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密切监控机构风险,及时向市场提示风险。 
    (四)促使公民树立危机意识 
    金融改革的进行,还必须从思想上做好准备,树立危机意识。从新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征来看,公民的信心对危机的发生和影响程度具有较强的影响,因此,政府首先要充分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的威信。一是维护经济政策的一贯性,使人逐步确立预期的确定性,从而增强公信力;二是当国外发生金融危机时,国内舆论要及时正确地披露中国政府所采取的反危机措施,在公众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线,防止和减轻金融恐慌心理的传导。其次,构建公民危机防范教育体系,有助于降低公民的信心失衡和增强公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公民信心失衡。加强公民的防范意识,可以通过建立公民危机防范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国民风险教育,培育风险意识,培养理性投资行为,提高全体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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