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崔付荣 时间:2013-06-19
 (一)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首先,在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上,要切实履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的原则。要通过各种宣传,动员农民积极参与投保并且提高参保的资金投入档次;要落实集体补助的发放并提高集体补助在保险基金中所占的比重;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尤其应当加大政府在资金支持方面的责任。

  其次,要开拓其他渠道来增加养老基金的来源。对此,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笔者建议:

  一是发行农村养老保险债券。通过发行农村养老保险债券,将社会上的部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以此缓解压力过重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问题。

  二是发行社会保障彩票。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彩票的认知度也越来越高,其热衷程度可以从体育彩票及福利彩票的出售中略见一斑,而福利彩票所筹措的资金尽管也是用于社会保障,但其使用范围比较狭小,仅限于社会保障中的福利事业。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发行农村社会保障彩票,将所筹措的部分资金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三是申请政策性调节贷款。即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民政部门,向中央银行申请政策性调节贷款,以暂时弥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缺口,等资金周转过来时再以其投资收益予以低利返还。这种政策性调节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率较低,具有政府扶持的性质。

  四是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援助的性质,利率较低,期限较长,但手续往往非常严格。国家可以考虑争取申请到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并将申请到的部分货款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投入。

  (二)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首先,根据国外的一些成功做法及我国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采取政府部门一手征缴、保管和使用的方式非常不妥,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征缴、保管和使用三分离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其次,应当强化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机构,对养老保险金的征缴、保管、投资、收益处分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以防养老保险金被挤占、挪用或贪污、浪费。

  (三)开发多种方式的投资,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周期性较长,涉及面较广,如果民政部门所收缴的养老金长期不能增值,甚至发生了贬值,就很难保证将来养老金的给付能力,并且影响养老金的信誉、打击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必须要通过各种途径来使养老金保持增值。对此,今后我们应当降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在银行存款中的比例,转向开发其他一些投资、收益方式,例如:1.投资于房地产行业。因为房地产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周期较长、价格一路看涨,所以把小部分保险基金投资于房地产业可以使保险金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大的收益。2.

  投资于政府债券。目前有不少地方政府的资金出现严重短缺状况,为了搞工程、搞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政府不得不以高利率为代价向外借款、发行债券。对此,笔者建议可以把部分养老基金用于购买政府债券,这样一方面缓解了地方政府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养老基金获得稳定、可靠的收益。3.设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专门负责保险基金的投资和使用,以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但养老保险金的收取、核算、给付等工作应当由其他机构而非该公司负责。

  总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进行创新和调整,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个原则之间寻求最佳组合,以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从而保障投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保险。

  首先,加强对农村进行道德宣传教育。封建思想的瓦解同时也使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功能逐步弱化,所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的意识越来越薄弱,导致农村老人晚年生活不仅缺乏子女的关怀、照顾和经济上的补贴,甚至还会遭受儿子、媳妇的虐待、遗弃。所以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来加大对农民道德思想的教育和引导,宣传年轻人要树立敬老、养老的思想意识,加强对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生活保护。

  其次,通过法律来保障老年人的晚年养老问题。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大潮中,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受到很大的冲击,仅靠年轻人的自觉意识来实现农村的家庭养老功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性要求年轻人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为此,笔者建议:在农村深入进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在农村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对歧视、虐待、遗弃和不孝敬老人的违法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制裁,以鞭策其及时纠正;可以在农村试行推广家庭赡养协议书,根据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在协议书中详细规定子女孝敬、赡养老人的一些义务(包括经济补贴、生活照料、疾病护理……),并由集体出面建立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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