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梁晓青 时间:2013-05-26
     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落实国家资金,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机制
    国家资金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占大头,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国家资金的落实直接关系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旧农保的失败就是一个例子。为此,国家要制定资金落实的计划,并制定响应的监督措施,来保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社保资金是农民的救命钱,是农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被挪用的情况发生,更要防止它的贬值。为此就要建立保质增值的渠道,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在资金的保值增值中,要安全第一,效率第二。对于风险性大的增值渠道,比如股票要谨慎投资。
    2.尽早完善社会统筹机制
      目前,城镇养老保险将在2010年1月1日实现全国社会统筹机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这一制度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3.实行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家庭养老保障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机制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比西部地区发达,这是我国的特殊国情。为此,在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当地政府和农民的经济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在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和养老金的发放方面,要具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标准,而且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也可以在发达地区先进行试点,成功以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虽然在农村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为了实现从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过渡,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忽略家庭保障的作用。在有经济条件的地区,要实现国家、当地政府和家庭共同负担经费的机制,发挥当地政府和家庭的主导作用,切实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这样才有利于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有能力的家庭也可以在社会养老的基础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样就可以在年老以后领取双份的养老金,提高生活水平。
    4加强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
      国家制定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保障农民的晚年生活水平。因此,为了让农民能够积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需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国家培育的村官,在制度的宣传和落实的过程中更要发挥重要作用。现在的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工具已经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及,这也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提供了技术支持。
    总而言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前提下的必然产物,也是新时期出现的新生事物。为此,我们必须结合各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借鉴各地方的经验,探索实施这项利民政策的有效道路,切实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和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