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公司声誉风险亟须关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8-11

摘要:声誉风险对信托公司经营日益重要,通过揭示声誉风险与传统风险不同的表现特点和在目前信托业务中的表现形式,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内在原因和外部影响因素,阐述了声誉管理对信托公司的重要意义,同时提出提高信托公司声誉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信托公司;声誉风险;经营管理;政策建议 
   
  近年来,信托公司蓬勃发展,业务量激增,资产管理水平也有较大提高,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隐藏的声誉风险正在随业务扩张而逐渐暴露,成为摆在信托业发展面前的新问题。对此笔者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监管建议。 
  一、声誉风险表现特点 
  (一)声誉风险与传统风险的差异 
  1.声誉风险是一种隐性风险并且难以量化。声誉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经济环境、舆论导向等外界因素变化对信托公司社会认可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是被动的,并且会隐藏在各类传统风险的背后;也正是由于声誉风险不易被发现,一旦风险爆发,给信托公司信誉带来不良影响结果也难以估量。 
  2.声誉风险具有累进效应,是一种系统性风险。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都是个体风险,不具有传染性,而声誉风险是市场认知风险,是主观判断的结论,因此具有累进性和传染性。某一产品出现风险,市场立即会对该产品和所属公司信任度下降,市场同类产品和该公司其他类产品也将受到连累。 
  3.声誉风险随信托公司社会关注度提高成级数增加。信托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09年以来,信托规模急剧增加,信托资产由年初几千亿迅速增长至2万亿以上,规模的翻倍增加令信托公司快速进入公众视野。无论个人或机构正在认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的专业性,社会对信托公司的关注度也有史以来较高;信托发展方向由单兵作战向行业联合转化。关注度的提高,让信托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对市场口碑更为敏感;中国信托业又处在快速成长期,业内的风吹草动对产品、公司、行业均带来连锁反应,可以说声誉风险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 
  (二)声誉风险在信托公司各类业务中均表现突出 
  目前信托资产主要构成为证券类资产、银行类信贷及票据资产、投资类权益资产等。在各类资产类型中,信托公司需投入更多精力以防范交易的声誉风险。 
  1.证券类业务声誉风险集中在投资顾问上。这类业务模式为结构化安排加投资顾问形式;风控手段主要是技术层面的,通过账户管理、止损设计、仓位控制等措施防控风险。风险是信托公司很难对投资顾问的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其不良行为很可能牵连信托计划及信托公司。如近期某信托项目因投资顾问受证监会纠察,上亿元资金的信托账户受牵连被冻结,信托计划可能延期兑付,信托公司的社会评价遭到负面影响,甚至此类信托产品的公众信誉都受到损失。信托公司为投资顾问过错向社会买单,可见其面临声誉风险较大。 
  2.银行类资产声誉风险主要在通道业务上。自2008年以来银信合作成为信托公司主要规模来源,这类业务以委托贷款、资产转让等形式为主,其特点是信托公司实质的资产管理责任比较小,只是作为通道实现银行资金使用目的,因此导致业务规模与信托收入不配比;信托实际责任和信托的舆论责任不对等,这就造成了信用风险不大,但声誉风险巨大的情况。2008年银信合作的平均信托报酬率不到0.1%,有甚至达到0.05%,远远低于其他同类金融合作费率。如此低费率,信托公司无法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一旦资产出险,虽然信托公司可能按规免责,但舆论导向却直指信托,造成信托名誉损失。今年上半年某类金融机构以存款资金充抵资本金,委托信托公司用于政府项目建设,被银监会叫停。此例中某类金融机构违规明显,且项目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强烈,而信托公司由于受托人身份原因被动牵涉其中,形象也受到损失。 
  3.投资类资产声誉风险体现在股权控制上。股权投资是信托财产的存在形式,其权利的行使要遵守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许多信托公司出于风控考虑,对投资企业采取资金、印章、人员等方式进行股权控制,但个别信托公司利用控制权利,违规进行操作,社会影响恶劣。如某信托公司违规向“四证”不全和资本金不足房地产项目融资,项目运行不畅,导致信托计划到期无法正常清算,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受到媒体负面报道,这一事件是由传统风险爆发所引致潜在风险,造成声誉风险扩大,对信托公司名誉损害很大,也在业界造成不良示范后果。 
  二、声誉风险逐渐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因素 
  1.声誉风险意识不强,忽视隐性风险管理。部分信托公司尚未认识声誉重要性,战略上重视规模扩张,轻视风险防控,经营上重视现实风险、忽视潜在风险;部分公司政府背景较浓,存在官本位色彩,信托公司决策先考虑政府大股东意愿而非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声誉、市场反响等无形因素考虑不多;部分公司缺乏有效手段应对新型风险类型,仅能依靠传统风控措施进行风险管控,隐性风控技术有待提高。 
  2.尽职调查管理还不到位。由于声誉风险是一种隐性风险,其暴露往往是由传统风险所引致,尽职调查不到位,对操作风险造成疏漏。一是尽职管理跟不上业务发展,部分公司先展业、后调查,先有风险后弥补,未能做到制度先行;二是调查不细致,部分公司尽职调查停留在要件合规层面,容易忽视项目内在风险点;三是管理不成体系,部分公司调查仍依靠人员经验,定性考证与定量分析结合不好,未形成完备的尽职管理体系。前述银信合作的政府项目案例,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多数信托公司对该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合规性只进行了政府财政实力等常规审查,未进行项目延伸合规审查,也未要求出具监管部门意见。 
  3.规模导向的绩效考核助推声誉风险膨胀。按照生命周期理论,信托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据了解许多公司绩效考核也是围绕业务量开展的,甚至个别公司人员工资是按照业务量分成计酬的,在这种绩效导向下,展业时会重视业务规模、合规条款等硬条件,而忽视费率报酬、声誉风险等软约束,这种考核在光鲜背后就隐藏了大量的声誉风险,而声誉风险又存在累积效应,一旦爆发,容易波及其他业务和公司,成为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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