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控制问题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波 时间:2013-08-07
  【论文摘要】本文从分析目前国有控股公司控制失效问题的原因为出发点,以管理控制论为基础和指导,构建了一个国有控股公司 “二个层次、二个控制关系”的控制体系模型,并对模型的三项重要控制手段进行研究,即股权控制、人事控制和财务控制。 
  【论文关键词】国有控股公司;母子公司;控制 
   
  国有控股公司是世界各国政府管理国有投资和国有企业普遍采用的方式,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实现“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的关键环节,是构建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明确的出资人、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的重要途径。可以预见,国有控股公司在未来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然而,广泛存在的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失效问题引起了相当大的社会和经济震撼,强化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国有控股公司控制失效问题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不断暴出国有企业丑闻显示,国有控股公司存在严峻的控制失效问题。从多数的国有控股公司控制失效问题来看,深究其具体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失效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深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在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依然存在代理问题。由于国有控股公司在国内是一种较新的产权组织形式,各方面都不太规范,代理问题更加突出。 
  (1)委托人问题。作为委托方的国资委和国有控股公司都是机构,而不是一个具体的自然人。国资委和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委托方必然存在一个由谁出任机构代表的问题。也就是说,国资委和国有控股公司必须聘用具体的个人代表机构充当董事(长)、谈判签约者来行使权利。这个问题会削弱委托人的行权能力。 
  (2)代理人问题。在国有控股公司的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包括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经理人。代理人只要有意或无意以不正当手段来获益,就会出现机会主义的问题。 
  2、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集团型的企业,其公司治理应属于集团公司治理。集团中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建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的基础上。由于母子公司有各自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它们之间完全有可能存在利益目标冲突,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集团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是设计出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效控制的制度安排。所以,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是设计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如何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成功运作的关键。 
  3、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制衡难以发挥作用 
  目前的国有控股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内部不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权力由董事会行使。另外还设有党委会、监事会、职代会、工会等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功能重叠,职责不清,争权夺利而又无人负责。二是只要有一个强势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些机构预先设想的相互制衡将形同虚设,失去控制的功效。 
  4、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的现象在两个层次上存在:政府对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过度与失效并存。 
  二、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研究 
  1、控制理论与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 
  本文“控制体系”的含义是一广义的控制概念——组织控制系统,有管理控制和公司控制的基本意思;既包括内部控制机制,也包括外部控制机制;既包括资本控制手段,也包括非资本控制手段;有间接控制,也有直接控制。 
  本文仅研究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调整国有资产存量、搞活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的要求。两者互为因果。 
  2、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主要由二个层次、二个控制关系构成 
  国资委授权国有控股公司代理国有企业的股权,国有控股公司成为行使企业中国有股权的股东,与下属企业构成了事实上的母子公司关系。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存在两个方面的控制关系: 
  一是国有控股公司对下属企业(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这类控制关系中,国有控股公司是代行国有资本的控制权,所掌握的国有资本并不是它的自有资本,但它必须为这些资本的增值负责。在授权充分的条件下,实际上与自有资本仅有的差别是资产经营收益的分享。 
  二是下属企业董事会对经理人的控制关系。即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体系存在二个层次。它是公司制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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